建行浙江省分行“11宗罪”!消费贷资金被挪用购房 被罚342万

建行浙江省分行“11宗罪”!消费贷资金被挪用购房 被罚342万

中国基金报记者 凌云

10月23日,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开出一张罚单,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被罚款342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建行浙江分行共涉11项违规行为,其中信贷业务和理财业务是违规重灾区。处罚决定于10月14日作出。

建行浙江分行11项违规,多涉信贷和理财

建行浙江分行此次被点名11项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信贷、理财、票据、财顾等方面业务及员工管理。其中,信贷业务首当其冲,违规事项最多,理财业务次之。

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称,建行浙江分行“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未按监管要求隔离理财业务和信贷业务风险”。

处罚信息显示,建行浙江分行出现信贷资金因管理不慎挪作他用、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比如“员工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投资”,“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信贷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挪用于缴纳地块竞买保证金”等。

同时,理财资金也因投后管理不尽职而流入股市,“被挪用于购买股票”;理财产品还存在“销售行为不审慎”的问题。

此外,建行浙江分行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不合规,存在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物品情况。

浙江监管局出手,打击贷款违规挪用

近期,信贷业务违规行为多发,尤其是因管理不慎导致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频出,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此重拳出击。

今年9月,浙江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以及其它投资性领域,主要重申了以下禁止性领域:

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

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

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

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

上述《通知》发布后,近两个月时间浙江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中,已经出现多起贷款管理不审被挪作他用的违规行为。

10月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余杭区支行被罚70万元,三项违规行为均涉及贷款管理不慎被挪作他用,其中就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出资合伙企业”。

9月26日,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因多项“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被罚195万元。根据处罚信息,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房产公司经营、购买股票、购买理财及私募基金等。

同日,浙江银保监局开出的另一张罚单显示,富阳农村商业银行因4项违规行为被罚款225万元,其中也包括“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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