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确认,之前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2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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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确认,之前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2年处分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士余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10月4日晚八点整,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资料图

经查,刘士余同志身为中央委员,背离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收受礼品礼金。

刘士余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今年5月1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刘士余出生1961年11月,他曾长期在央行工作,2014年转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2月出任证监会主席、党委书记。

今年1月,刘士余调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至主动投案。

刘士余简历

刘士余,196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灌云人,工学硕士。

1987年开始先后在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

1994年11月起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2006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201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2014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

2016年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9年1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2019年5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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