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更接地气

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更接地气

【说法不武】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应该在试点基础上,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中广泛推广,同时要尽快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人民日报10月31日重点报道了上海卓有成效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上海人大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近年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老百姓直接参与立法过程,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

从法理的角度讲,以民意为基石的立法工作更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立法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就是要求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实行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就立法而言,“为人民服务”这句政治口号的法理内涵就是立法应当以民为本,倡导立法的公众参与,要强调“民本位”理念,摈弃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立法其实是最讲民主、最重民意的法治活动,最恪守“走群众路线”原则。民主立法的核心是民意立法,立法过程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给足民众充分的立法话语权。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立法走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

民意是检验立法质量的首要标准。立法是打造关好权力的笼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保障公民权益的特殊公共物品。法律质量的优劣,立法部门说了不算,还是要听人民群众的,以民意满意度为首要标准。法律法规是立法部门提供给社会的特殊的公共产品,也是民众享有的特殊的的法律消费品。立法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就要有将来接受民众民意测评的思想准备,接受公众对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部门利益立法化、地方利益立法化、可行性和实效性是否强等问题的拷问。

基层立法联系点堪称民意直通车,可以第一时间把老百姓的立法建议原汁原味地反映上去。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有效打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畅通立法机关与基层社区民众的联系渠道,使立法工作走入寻常百姓家,在上传和反馈立法意见方面实现无障碍。以颇具开创意义的上海垃圾分类立法为例,今年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由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垃圾分类成为百姓讨论的热点话题。生活垃圾,究竟怎么分?垃圾分类标准不仅直接关系管理效果,而且关乎民生,立法过程备受关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作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担了条例制定的意见收集工作,把不少老百姓的建议原汁原味地提供给立法机关,让垃圾分类立法更接地气。2015年7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批复虹桥街道为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7月,首批被确认的10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运行,联系点收集的公众立法建议直通立法机构,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当然,现阶段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人员力量不足,联络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普遍不高,专业人员不足,运行经费欠缺等,动员宣传力度不足,往往是街道社区少数专兼职人员知道而大多数居民并不知晓,更谈不上参与。意见反馈机制不够顺畅,通常基层立法意见较多,有关立法部门对基层意见是否被采纳往往没有及时向基层进行信息反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上述诸多问题都制约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引起高亮度重视。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应该在试点基础上,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中广泛推广,同时要尽快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议有关立法机关制定专门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条例,将已有的试点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为有序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研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标准及民意评估体系,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更加标准化和科学化,并接受基层社区及有关部门的评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实不实还是得由老百姓说了算,用对立法的实际贡献来衡量工作优劣。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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