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罚单多了不愁?

浦发银行,罚单多了不愁?

内容来源:花朵财经

花朵财经上小学的时候,我同桌比较调皮,经常不交作业,有时候还会打哭其它小朋友,但他偏偏是副校长的儿子,所以班主任老师总是轻轻揭过,训斥一句、或者罚抄一遍课文,“小惩大诫”了事。

但“小惩大诫”起不起效,主要是看被罚的人要不要尊严,或者说长不长记性。视被罚为奇耻大辱的学生,不会再犯第二次错;但副校长的儿子这种学生,被罚已成习惯,他压根不在乎了。所以他一直活在“被罚—犯错”的循环中。

不停被罚又不停犯错,可并不是我这位少不经事的同学的专利。浦发银行也是这样。

近日,有媒体统计发现,年初至今浦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总计获监管部门超60张罚单,罚金总计超2400万元,在上市股份制银行中是独一份。

而最新的一则罚单显示,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因用印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转定期存款、虚增存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4项违规行为,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60万元,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

请注意:用印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转定期存款、虚增存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看到这“四宗罪”,你想起了什么?反正花朵财经脑子里立刻浮现了一些常见的社会新闻:《xx存款1000万元,半年后查存单只剩2万》《xx银行储户存款被假冒签名挪用》《xx忽然负债180万,竟然是银行工作人员“代办”了信用卡?》

诸如此类的事儿,相信你就算没遇到过,新闻也看到过。

花朵财经是亲身经历过的,有一笔30多万的活期存款,某一天去取款5000块发现余额竟然不足,报警电话都打了,才发现是银行帮我“贴心地、自动地”转了定存。

这还算是好的,比较凄惨的诸如你的大笔存款被“借用”去买股票、买基金,甚至去给关系户企业做“过桥”的,万一亏损或者出了什么其它幺蛾子,那真是呼天不灵叫地不应,此类案例远非一桩两桩。

说实话,我等平头老百姓遇到任何一件这种事,恐怕第一反应是天都要塌了,然后就奔忙于维权路上,能挽回损失谢天谢地。解决完事情后,恐怕被吓得自购保险柜,不敢再进银行大门了吧。

就在这最近的一次罚单中,浦发银行基本上将存贷过程中能犯的严重错误,都犯了个完。这不由得令人细思恐极,这只是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一家,浦发家别的分行、支行呢?此类的错还有多少?今年至今受过罚的是已经被统计出来的60桩,还藏在阴影下、没有浮出水面的究竟还有多少呢?是一半一半还是冰山定律呢?

银行业内上一笔巨额罚单,同样出自浦发银行。2018年开年,浦发银行就以4.62亿元罚款。事由是浦发成都分行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

从那以后,浦发银行就一直在被罚,而且多因同类问题被罚,多因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内控管理存在漏洞、信贷管理严重不审慎形成风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未经授权等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及罚款,整改效果又不明显。

这和本文开头“副校长的儿子”是不是挺像的?

今年春节之后的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就调了金融定位:乃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不过,在浦发银行那里,似乎对金融主管部门的“小惩大诫”苦心根本没有体谅,而是将一而再、再而三接到的罚单视作“埋单”了。

什么是惩罚呢?惩罚在于让违反规则者付出代价,并且不敢再犯错。

什么是埋单呢?埋单是一种交易,“埋单思维”会将犯错变成不痛不痒的有偿行为。

有专家指出,有必要加强对上市股份制银行的监管,各地银保监局应与证监局等监管部门联手,形成监管合力。值得深省的是,对银行屡罚不改的违规行为,只是采取例行公事般地处罚,并没有罚到要害、罚到痛处,所以,对各地的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履职不力的也要及时开出“罚单”,加大问责力度,使监管者在其位谋其政,保一方金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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