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周三(11月20日),东旭光电收到深圳交易所问询函,深交所表示对东旭光电持有货币资金的状况及其用途持续关注,要求东旭光电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持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金额、存放地点、存放类型、使用安排及其测算依据等;详细说明相应的货币资金受限或潜在受限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限金额、受限原因、相对应的信息披露情况等;结合问题前两个问题,以及前期东旭光电关于货币资金信息披露情况,详细说明截至 2019年三季度账面显示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余额情况下,却未能如期兑付中期票据回售付息的具体原因;核查说明前期东旭光电对深交所相关问询函件的回复以及定期报告所列报的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消息面上,2019年11月19日,东旭光电发布公告称两个中期债券品种无法按期兑付,合计应付本息20.1亿元。涉及债券分别为“16东旭光电MTN001A”以及“16东旭光电MTN001B”。对于无法按期兑付的原因,东旭光电解释称: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造成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未能如期兑付。并强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加速回款安排兑付资金,计划近期兑付 。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公司三季度账上虽然有现金,但部分归集到集团,部分是受限资金,这个解释和此前爆雷的康得新跟康美非常接近。
此外,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为东旭集团,东旭集团旗下共有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事件爆出后,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均紧急停牌,两家公司目前股东合计43.1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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