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MONEY讯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下称“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公布2019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通金服支付”)内蒙古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并责令暂停新增特约商户。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易通金服并非首次被央行处罚。早在2018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易通金服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罚没逾189万元。
此后2018年8月1日,央行哈尔滨支行中心还开出30万元罚单,其中,易通金服黑龙江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4亿元,为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易通金服支付属与鲁商集团二级子公司,又因鲁商集团的大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易通支付具备国资背景。
WEMONEY了解到,鲁商集团旗下拥有两家持牌支付机构,分别是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和易通支付有限公司。后因第二批支付牌照续展中,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合并了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增加了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业务。2017年5月18日,“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便正式更名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WEMONEY 张国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