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雷”第二季!比克动力讨3亿货款,华泰汽车成被告

“连环雷”第二季!比克动力讨3亿货款,华泰汽车成被告

原标题:“连环雷”第二季!比克动力讨3亿货款,被传“破产”车企成被告!所持A股公司股份遭冻结

因众泰汽车的资金链危机牵扯到深圳比克动力,继而又迅速蔓延到容百科技、当升科技、杭可科技等A股公司的连环链条,正在出现第二季版本。

e公司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继众泰汽车之后,比克动力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与华泰汽车之间涉及近3亿元的电池货款,双方已经对簿公堂。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日前法院方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荣成华泰方面支付货款2.6亿元,并要求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泰方面则坚持认为不应承担债务并因此申请二审。据悉,二审将在2019年12月1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二审的终审判决有望不日出炉。

与众泰汽车直接为A股上市公司不同,华泰汽车集团目前为沪市公司曙光股份控股股东。 根据曙光股份11月下旬发布的公告,大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曙光股份1.34亿股(占总股本19.77%)已经被司法冻结。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明确,此轮冻结便与本次诉讼有关。

此外,还有接近比克方面的人士透露,目前比克还申请冻结了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银行上市公司股权及其分红。

对簿公堂

记者从多个消息源获悉,比克动力日前作为原告,将被告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被告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华泰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被告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四方告上法庭,并向法院提出了四项诉讼请求。

首先,判令荣成华泰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2.63亿元及利息1996万元;

第二,判令荣成华泰赔偿比克公司备货损失1878万元;

第三,判令华泰集团、天津华泰、鄂尔多斯华泰对上述两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判令荣成华泰、华泰集团、天津华泰、鄂尔多斯华泰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起诉讼涉及的交易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12月。 当时比克公司经与华泰集团采购部门多次协商后,按照华泰集团采购中心安排在北京华泰汽车大厦12层与荣成华泰签署了《量产产品价格合同》,2016年需求台数为6000台份,还明确规定了多个动力电池系统的含税单价。

买卖合同虽然发生在比克公司和荣成华泰之间,但作为以生产和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配件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华泰集团设立并控制的独资公司还包括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荣成华泰、鄂尔多斯华泰、北京瑞祥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其中,2016年,华泰集团成为荣成华泰唯一股东,且法定代表人同为苗小龙。

与荣成华泰公司的主合同签订后,华泰集团采购人员指示比克将货物发往其集团公司名下各个基地。 例如,华泰集团采购人员发函比克确认由天津华泰基地2016年9月采购3000台电池系统,11月采购2000台电池系统。

2017年开始,荣成华泰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北京瑞祥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而瑞祥公司则是华泰集团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天津华泰、鄂尔多斯华泰的唯一股东也是华泰集团,四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苗小龙。 有知情人士透露,苗小龙为华泰集团实控人(也是A股上市公司曙光股份实控人)张秀根的小舅子。

因此,在比克看来,虽然荣成华泰做了股权变更,但事实上荣成华泰与华泰集团是多家公司一套人马在经营,荣成华泰与比克的债务应当由华泰集团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不过荣成华泰方面对于比克的观点并不认可。荣成华泰方面认为,比克公司诉讼超出了合同主体范围,起诉了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华泰集团提交证据证明荣成华泰和华泰集团之间财务独立、华泰集团不应该负连带责任。强调华泰集团主要业务和定位是投资管理,不从事汽车生产制造,而荣成华泰是汽车的生产制造企业,二者在业务上不构成混同。

此外,面临巨额货款的还款责任,在诉讼官司打起来的时候,华泰还提出双方存在质量纠纷: “双方对于供货关系、供货大体数量不存在实质性争议,问题在于供货价格、产品质量等问题争议较大。 根据合同约定,比克公司所供应的电池结算价格要按照实际电量结算,而非按照出厂时所说明的电量结算。 ”

荣成华泰在案件审理中表示,他们将部分电池产品装车、销售、投向市场后,收到了消费者投诉、维修等情况,因此荣成华泰花费了大量资金对电池进行了抽样检验,抽取的所有电池全部存在电量短缺问题。

不过比克动力方面对此对方举证的质量等问题进行了否定,荣成华泰上述陈词最终未被一审法院采纳。其中关于电量不足问题,比克动力方面认为,“ 华泰提交的鉴定时间不在合同期限内,且当时并未将问题在检验期内反馈给比克,根据测试使用标准,锂离子电池模块容量恢复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华泰测试报告中出厂电量少4.7%属于正常损耗区间。 ”

判赔货款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是,荣成华泰需要支付比克公司货款2.6亿元,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则对这一判决确定的荣成华泰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驳回了比克动力其他诉讼请求,也驳回了华泰汽车的其他关于电量、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反诉请求。

根据规定,如果不服判决,可以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华泰方面目前已经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近日开庭。

今年11月以来,“众泰汽车-比克动力- A股供应商”这一连环链条出现爆雷并持续发酵,尤其是容百科技等部分A股公司提高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给财报数据及二级市场股价带来重要影响。 而从华泰汽车-比克动力的诉讼来看,“连还债”所带来的影响并未结束。

今年11月19日晚,曙光股份曾发布公告,已收到上交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公司大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4亿股股(占总股本19.77%)被司法轮候冻结。 从记者最新获悉情况来看,华泰集团的多轮股权冻结,与比克相关诉讼不无关系。

2018年9月27日,曙光集团转让曙光股份14.49%股份给华泰汽车集团,曙光集团还将持有的曙光股份1.5%股份的投票权进行了委托,由此,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变更为张秀根和张宏亮父子。 不过,成功入主曙光股份后的华泰汽车集团自身的资金状况难言乐观。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此前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华泰汽车总有息债务为294.23亿元,其中短期有息债务占总有息债务的比重为68.02%,"16华泰03"于2019年10月进入回售期,债券余额为20亿元。同期,华泰汽车受限资产为162.62亿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5.02%,华泰汽车持有的包括曙光股份在内的多家子公司股权已被质押或冻结,华泰汽车资产流动性和再融资能力受到较大限制,且存在失去对子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在汽车销量增速下滑、越来越多车企产业链企业诉讼缠身的大背景下,华泰汽车此前一度被传破产,之后公司官方发布声明否认。

不过,华泰汽车偿债能力如何? 将通过哪些方式解决流动性? 如何快速寻找到新的盈利增长点? 会否给曙光股份股权结构带来影响? ……这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时间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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