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登就《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捐赠等情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合近年来证券市场新增的优先股、存托凭证等证券品种,为明确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补充了部分证券品种,同时也调整了基金的有关表述。细则新增了私募资产管理所涉证券过户情形,一是委托人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之间的过户在设立、存续、清算阶段均可以办理;二是过户股票如涉及“减持新规”的,过户前“减持新规”对相关股票的限制在过户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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