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6年后被抓!包钢集团原董事长受贿细节曝光:查封1亿资产,名下11套房

退休6年后被抓!包钢集团原董事长受贿细节曝光:查封1亿资产,名下11套房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羽

又一个官厅落马! 这次是退休6年后被抓。 最后被查封1亿资产,名下11套房,受贿金额之巨大让人震惊。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2019年9月16日被公开宣判的包钢集团原董事长崔臣的判决书。崔臣因受贿2332万余元,5727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判决书长达32000字,公布了很多崔臣的犯罪细节:崔臣多次以买房、买车的名义索取巨额贿赂,并常常收受名表、现金,在稀土资源整合过程中中饱私囊。检察机关共查封崔某及其家人名下房屋11套,汽车9辆,以及其他财务共计1亿余元。

到底什么情况?基金君带你来看看。

利用职务腐败受贿

退休6年后被查

崔臣1952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辽宁省复县瓦房店人,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

他更为人熟知的身份是,他是包钢集团原董事长,而依靠这个职务,他从中谋取了不少利益。最新资料显示,崔臣因受贿2332万余元,5727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此外,检察机关共查封崔某及其家人名下房屋11套,汽车9辆,以及其他财务共计1亿余元。

于是,今年67岁的崔臣被判18年有期徒刑,违纪违法所得均被收缴,还被罚了200万。

然而,当上厅级干部、包钢集团董事长的路途并不容易,他从17岁开始下乡做知青、钢铁厂公认,随后一步一步晋升。看看他的履历:

1969.12——1970.07,乌海市海勃湾青年农场下乡知青;

1970.07——1972.02,乌海市千里山钢铁厂工人;

1972.02——1975.10,包头钢铁学院轧钢专业学习;

1975.10——1980.03,内蒙古冶金研究院技术员;

1980.03——1998.06,内蒙古冶金厅、机械厅工作(历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

1998.06——1999.08,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厅主任;

1998.08——1999.10,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厅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

1999.10——2002.04,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2002.04——2004.12,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004.12——2007.05,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

2007.05——2010.05,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05——2012.05,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2012.05,退休。

然而没想到,退休6年后却因违纪被查。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崔臣党性原则丧失,权力观异化,把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搞在位施恩、退休回报的“期权腐败”,退休后索取、收受贿赂,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究竟情况是如何?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很多崔臣的犯罪细节。

借稀土项目整合等要房要车 索取超3000万

崔臣在担任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要职时,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基金君统计,先后索取5所房子、4辆车,合计收受或索取12名行贿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82.5489万元、美元1万元。

有12个细节:

1.给合作公司关照要房要车

2005年12月,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某为感谢时任包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的崔臣对该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股权收购中给予的关照,以313.6万元在北京市朝阳区购买了朝阳公园南路8号院3号楼26层3005号房屋送给崔臣,崔臣收受并登记在其妻子刘某名下;

2008年7月马某又送给崔臣一块价值44.5万元的江诗丹顿牌手表;

2010年5月20日,马某以142.8万元的价格在北京市购买了一辆红色路虎牌越野车送给崔臣,崔臣收受并登记在其亲家郭某名下。

以上财物共计价值500.9万元。

马某称,崔臣在自治区纪委牵头,带领6个定局君主包头市调查自己的稀土企业时,崔臣帮助自己向调查组发表了意见。崔臣还帮助华美稀土在不用提供购买精矿预缴款事情上提供了便利。

2.借稀土项目整合收房收车

2006年,时任包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的崔臣向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索要一辆汽车。

2006年9月29日。谢某在北京市以33.28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斯巴鲁牌森林人越野车送给崔臣,崔臣使用至2012年4月,后以2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售,售车款用于个人花销;

2008年,崔臣在包钢集团稀土供应整合过程中,帮助谢某的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稀土原材料供应。为表示感谢,谢某以105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西山美庐第118栋别墅送给崔臣,崔臣收受并居住至案发前;

2011年被告人崔臣任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向谢某索要一套集邮册,谢某为其购买并送给崔臣。该集邮册经鉴定价值65万元。以上财物共计价值1148.28万元。

3.以买房为由索贿

2007年2月,时任包钢集团董事长的被告人崔臣以买房为由,向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许某索要300万元。许某遂安排其妻子王某将存有300万元的银行卡交与崔臣,崔臣收受后,将该银行卡交给其儿媳赵某用于购买房屋。

各种荒唐的名义索贿的事情还有很多:

4.2007年6月,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1为感谢时任钢集团董事长的被告人崔臣对其工作上的支持,从欧洲购买一块价值4.79万元的欧米茄牌手表送给崔臣,崔臣予以收受。

5.2007年,为与时任包钢集团董事长的被告人崔臣拉近关系,时任包钢集团办公厅主任赵某2在香港购买一块价值4.64万元的名仕牌手表送给崔臣,崔臣予以收受;2008年春节前后,赵某2送给崔臣现金0.5万元。以上财物共计价值5.14万元。

6.2008年1月,苏州开元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为了让公司获得稳定充足的货源供应,送给时任包钢集团董事长的被告人崔臣美元1万元;2008年春节,胡某又安排公司副经理许某1送给崔臣20万元。

7.2008年至2010年春节期间,为感谢时任包钢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被告人崔臣在工作上的帮助,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经理杨某分三次送给崔臣现金共计8万元。

8.2009年8月,时任包钢集团副董事长的被告人崔臣向包头市恒驰冶金渣有限公司股东薛某、李某索要厦门房屋一套,由于该公司与包钢集团的合同在2009年5月到期,为继续承揽包钢集团的废钢渣提纯业务,薛某、李某购买了售价为273.0089万元的福建省厦门市海豚湾小区7号楼2303号房屋一套送给崔臣,该房屋装修价格经鉴定为20.34万元,后该房屋于2010年8月11日过户到崔臣儿子崔某名下。以上财物共计价值293.3489万元。

9.2010年,时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的被告人崔臣接受内蒙古蒙兴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兴集团)股东安某的请托,帮助该公司所属的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振兴煤矿与伊金霍洛旗蒙兴煤矿实现兼并重组。为感谢崔臣的帮助,安某于2011年通过崔某1送给崔臣198万元,崔臣予以收受;2011年,崔臣再次接受安某的请托,帮助蒙兴集团获得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为感谢崔臣的帮助,安某于2013年3月送给崔臣350万元。以上两笔贿赂共计548万元。

10.2012年9月、2013年7月,被告人崔臣以购房为由,先后两次通过其弟崔某1向包钢十中劳技实习厂厂长杨某1索要120万元、200万元,杨某1为感谢崔臣在任职包钢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期间对其承揽工程和材料供应上的关照,分两次将上述款项转入崔臣提供的其亲家郭某、其儿子崔某的银行账户。

11.2013年春节,被告人崔臣向包头市鸿顺路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翟某索要吉普牌牧马人汽车一辆。为感谢崔臣任职包钢集团副董事长期间提供的帮助,翟某以56.99万元的价格在佛山市购买吉普牌牧马人越野车一辆送给崔臣并落户至其名下,崔臣使用至2017年,后转移登记至翟某公司员工林某名下。

12.2016年1月,被告人崔臣向原红天宇稀土厂厂长邹某索要丰田牌埃尔法商务车一辆,为感谢崔臣在任职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对红天宇稀土厂原料供应上的支持与关照,邹某以77.1万元的价格从北京市购买丰田牌埃尔法商务汽车一辆送给崔臣,崔臣使用至案发。

查封1亿资产 名下11套房

除了上述明确受贿财产外,崔臣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截至2018年9月即案发前,崔臣夫妇和其儿子崔某夫妇一直共同生活,财产混同共有,合计超1亿余元,监察机关查封扣押包括:

1.现有房产11套、车库1间、车位6个、地下室3间(其中随房赠送1间),共计价值5183余万元。

2.汽车九辆,价值684余万元。

3.银行存款、现金、美元、欧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64余万元。

4.黄金、手表、酒类、字画、文物等贵重物品共计985件,经鉴定价格共计2435余万元。

5.高档家具折合937余万元。

上述崔臣家庭财产合计为1.02亿元,崔臣家庭成员消费、家庭大额支出包括教育子女、购买车辆、购买股票、购买保险、礼金、装修房屋等家庭支出共计3440余万元;

崔臣妻子刘某的工资、崔臣工资、奖金、补助、津贴、崔某及妻子赵某经商、银行存款利息、房屋出售、车辆出售、保险、基金理财、股票、婚丧礼金等家庭合法收入共计3406余万元;

崔臣违纪所得礼金、违纪收取礼金、受贿所得及非法孳息等家庭非法收入共计4470.余万元。

经计算尚有5727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判刑18年 罚200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党纪国法,在其担任包钢铁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内蒙古经信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22余万元、美元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有5727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崔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36年7月15日止。)

二、对被告人崔臣违法所得差额部分5727余万元除依法没收部分财产(文物工艺品、钟表、字画、红木家具、茅台、五粮液等)以折抵人民币3372余万元并上缴国库外,剩余2354.48万元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三、对被告人崔臣涉案受贿赃款2322余万元,除依法没收赃物马某所送房屋一套价值313.6万元和越野汽车一辆价值142.8万元、江诗丹顿牌手表一块价值44.5万元,薛某、李某所送房屋价值293.3489万元,谢某所送集邮册一本价值65万元,赵某1所送欧米茄牌手表一块价值4.79万元、赵某2所送名仕牌手表一块4.64万元、翟某所送吉普牌牧马人汽车一辆的价值为56.9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25.6389万元外,剩余款项1396.91万元、美元1万元依法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四、查封、扣押未随案移送的财物由查封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包钢集团两任前董事长相 继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包钢集团首位落马前董事长。

此前,包钢集团另一任董事长周秉利也被调查。周秉利是崔臣的继任者,在2010年担任包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职。2016年,周秉利离开了包钢集团,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这位正厅级官员在调任一年后,就被立案调查。

今年8月11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了周秉利被“双开”的消息。官方通报显示,周秉利因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现已获刑。周秉利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情节严重,应予严肃纪律处理。

周秉利贪腐调查启动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曾责令包钢集团进行全面整改,吸取公司腐败案件教训。

据悉,包钢集团成立于1998年,由1954年建厂的原包头钢铁公司改制而来,经过6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和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拥有“包钢股份”、“北方稀土”两个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达1800亿元以上,有在册职工4.8万人。

目前,包钢集团现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为魏栓师,他于2016年接替周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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