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皇”漫画形象屡遭擅用的背后

“吾皇”漫画形象屡遭擅用的背后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伍碧怡)12月17日,据海淀法院消息,因“吾皇”、“巴扎黑”未经允许被他人擅自使用在商品上用于宣传、销售,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将商品生产商广州市小林皮具有限公司、广州市麦曦皮具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燕莎金源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公开资料显示,漫画师梁先生(笔名为白茶)创作完成了“吾皇”漫画形象,并于2015年5月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吾皇”作品漫画绘著《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后梁先生将该作品以及漫画以“吾皇万睡”名称在中国版权局进行登记,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是梁先生投资设立的公司并由此获得著作权授权,授权形式为“独占许可”。2015年,“吾皇万睡”系列漫画推出后受到广大读者追捧,具有较高知名度,誉为“2018年度中国IP”。一间宇宙公司诉称,“吾皇”形象已与各大品牌进行授权合作,形成了自己成熟的授权模式。

一间宇宙公司在调查中发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金源新燕莎MALL的名为“MCAVCCI”的店铺销售印有“吾皇”漫画形象的皮具,同时发现该店铺内陈设多款印有“吾皇”头像的产品,包括台灯、皮夹、双肩背包。据悉,“MCAVCCI”为广州市麦曦皮具有限公司所属品牌,广州市小林皮具有限公司为商品生产商。一间宇宙公司认为,上述公司以及销售商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燕莎金源店的行为已经侵犯其享有的著作权,已给其造成经济损失。

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这也并不是“吾皇”与麦曦皮具、小林皮具的第一次侵权纠纷。早在2017年,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金源时代购物中心的“MCAVCCI”专柜同样发现未经授权的“吾皇”形象皮具,梁先生当时就将被告麦曦皮具、小林皮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但在案件过程中,梁先生于2017年11月22日向一审法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吾皇”形象屡被侵权,近两年由一间宇宙发起的侵权诉讼已达20起,侵权商家类型包括一些品牌公众号、甜品店、餐厅、金融公司等。其中,2017年7月份,乌鲁木齐卡乐士生活广场大规模使用“吾皇”形象侵权的事件被梁先生通过微博曝光及怒斥。

对于“吾皇”漫画形象屡遭擅用的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通常情况下,侵权方通过复制网红品牌形象,运营在特定类型产品的销售中,能给带来极大的利润收益,且一旦被诉,支付的侵权成本远不及所获的利润,因此导致如今市场上类似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除此之外,由于大部分版权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够强,且在面对被侵权时由于不知道如何维权等原因,不会选择维权,总是抱有小事化了的心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侵权方的行为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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