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举报酒鬼酒为谋取不当利益?凤凰网财经专访“甜蜜素事件”举报者石磊

独家|举报酒鬼酒为谋取不当利益?凤凰网财经专访“甜蜜素事件”举报者石磊

12月22日,酒鬼酒被举报产品中含有“甜蜜素”事件再度升级,继21日回应后,酒鬼酒又发布澄清声明表示绝不向任何要挟、勒索妥协,对石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反而利用媒体炒作,意图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此前,双方已有过一轮交手。几个回合下来,酒鬼酒与石磊各执其词。21日,凤凰网财经分别联系了酒鬼酒和石磊,酒鬼酒内部人士向凤凰网财经表示,请相信酒鬼酒,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而举报者石磊接受了凤凰网财经的采访。

石磊是“54°500ml老酒鬼酒”总代理北京来今雨轩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来今雨轩”)的法人代表,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石磊旗下除了来今雨轩外,还有多家公司。据裁判文书网信息,其中几家都与酒鬼酒存在纠葛,包括吉首市石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磊公司”)、湖南金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包装”)等。

石磊向凤凰网财经表示,目前舆论对于“甜蜜素”事件的关注点已经跑偏,由酒鬼酒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转移到了自己是否谋求不当利益上。石磊表示,对于舆论的质疑不予置评,目前只想要先解决酒鬼酒的产品质量问题,还原事情的真相。

不过,对于凤凰网财经的提问,石磊也作出了相应的回答,凤凰网财经通过梳理对石磊的采访,以及酒鬼酒的最新澄清说明,试图还原这场纠纷最真实的面貌。

为何“塑化剂”事件爆出后不立即选择退货?

舆论对于石磊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其退货的时间上。2012年酒鬼酒塑化剂事件曝光后,酒鬼酒曾经同意经销商退货,但当时石磊却并没有选择退货,而是继续销售。这种做法是否与如今石磊“发现甜蜜素后表示为了消费者健康不敢销售”的说法相悖?

对于这种质疑,石磊表示,双方于2012年4月签订了《买断产品总代理合同》,合同签订后,来今雨轩给酒鬼酒供销按约定支付了3000万的酒款。但直到当年10月底,酒鬼酒方只提供了1万多瓶的产品。石磊称,当时自己已经与全国各地的经销商签订了7000万左右的合同,但是刚销售不到20天的时候,酒鬼酒就爆发了“塑化剂”事件,致使石磊与各地经销商价值7千万的合同无法履行。

既然当时爆出了影响巨大的“塑化剂”事件,为何当时不选择退货?石磊向凤凰网财经表示,首先当时他手里“只有一两万瓶左右”的货,全部的老酒鬼酒直到2013年上半年才陆续入库。

再者,当时国家质检总局酒通报了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的检测结果,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BP)最高检出值1.04mg/kg。因此,石磊认为,被检出塑化剂超标的是50度白酒产品,并不是全线产品,他认为自己代理的54度老酒鬼酒不受波及。

加之当时自己与酒鬼酒关系较好,出于对酒鬼酒的信任,因此并未选择退货。

而根据酒鬼酒最新澄清公告,2012年双方签订总代理合同确有其事,不过,酒鬼酒表示,当时价值3000万的产品均为石磊独家定制产品,在出厂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规定。

被质疑的1400万和2万瓶退货有何说法?

关于媒体质疑的石磊无偿占用酒鬼酒资金1400万长达三年上,石磊对此的解释是,该1400万是酒鬼酒支付给他的包装结算款预付款。

除了来今雨轩与酒鬼酒有54度500ml的老酒鬼酒的代理关系外,石磊旗下金泉包装还向酒鬼酒提供包装物料。在“塑化剂”事件爆发前,双方签订了包装采购合同,“塑化剂”事件爆发后,酒鬼酒的销量下滑,以及受限于结算流程,包装积压仓库,石磊无法得到资金回款。

石磊表示,当时银行贷款又快到期了,因此他找到关系较好的酒鬼酒协商,酒鬼酒以预付款的方式支付了1400万给石磊方用作包装结算款。石磊强调,这1400万并不是酒鬼酒借给他的,而是预付款,因此没有财务成本,不存在利息。

之后到了2015年9月,来今雨轩向酒鬼酒供销退回了28760瓶产品,石磊表示,这批退货只是因为当时仍有六七百万的包装款无法结算,因此协商过后原价退了相应价值的一批酒。石磊表示,2015年退的酒无论与“塑化剂”还是“甜蜜素”都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甜蜜素是2016年4月才被发现。

但根据酒鬼酒最新澄清声明,双方在“28760瓶退货”方面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酒鬼酒坚持石磊无偿占用资金 1400万元,并且表示,石磊退还的28760瓶54°老酒鬼酒,是在酒鬼酒催要1400万资金后,石磊以酒瓶及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偿还部分资金,用退回的28670瓶酒抵偿差额的部分。

40吨酒水支持又是怎么回事?

除了以上质疑外,石磊与酒鬼酒的这场纷争中,让人无法忽视的还有酒鬼酒对石磊的40吨酒水支持,石磊是否存在“吸血”酒鬼酒的行为。

通过(2019)湘民终359号文件,凤凰网财经注意到40吨酒水支持的说法确有其事。2015年12月10日,来今雨轩在《关于要求继续灌装提取54°老酒鬼8000瓶酒水支持的请示》中陈述:“由于大环境的影响,禁酒令、三公消费、塑化剂等风波的影响,造成库存严重等问题。2013年贵公司给予我公司40吨54°老酒鬼酒水作为市场推广支持,我司已完成此数量的提货。”

对于该质疑,石磊的说法是,这40吨酒水主要是因为2012年酒鬼酒爆出“塑化剂”事件后,酒水销量下滑,于是石磊去找酒鬼酒商量,如何“共渡难关”,最终的结果是酒鬼酒提供40吨酒水用于撒向市场用于推广。

此外,石磊表示,这40吨酒水并不是价值238元的成品,而是半成品,包装成本均由石磊方自行支出,按照老酒鬼酒产品的成本来计,酒鬼酒一吨酒的成本在2万多元,40吨的酒成本总共100多万元。

酒鬼酒在最新澄清说明中,承认了40吨酒水用于市场支持的说法,表示2014 年4月至2015年3月,酒鬼酒陆续生产了8万瓶54°500ml老酒鬼酒(40吨酒水),作为市场政策支持,无偿赠送给石磊。

但酒鬼酒还在声明中表示,2015年12月,石磊要求再赠送8000瓶54°500ml老酒鬼酒,但这个要求在新任管理团队上马后被拒绝。因此石磊要求酒鬼酒将其库存的所有共计125509瓶产品以238.8元/瓶的结算价格进行回购,包括2012年石磊购买的以及后来酒鬼酒赠送的,同时,石磊提出按照200元/瓶的标准对前述所有产品因未能实现预期销售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在广告投放等方面发生发生的费用1000万元提出赔偿要求。

双方还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凤凰网财经注意到,闹到如今地步的双方,并不是在2012年才开始有了“羁绊”,而是至少在2007年就有了紧密的联系。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8)湘31民初39号文件,2007年6月21日,黄永玉老先生与石磊公司签订《关于“酒鬼酒”新版包装设计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黄永玉将自己创作的“不可不醉,不可太醉”及“酒”字的书法作品相关知识产权转让给石磊公司。

同月28日,石磊公司与酒鬼酒签订了《“酒鬼酒”新版包装设计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酒鬼酒在以后订购本合同约定的“酒鬼酒新版知识产权”新版酒鬼酒包装物时,不论采取何种确定供货商的方式,石磊方均享有在同等供货条件下的优先权,并享有知情权。

2016年8月25日,石磊方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石磊方认为酒鬼酒没有保障知情权与优先权,并擅自将包装物定做业务交予字号为“永发”和“金鱼”等供应商实施,因此要求解除2007年6月28日签订的《转让合同》,

该起诉讼在经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后,石磊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目前发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凤凰网财经注意到,双方的纠纷始于2016年,即中粮入主酒鬼酒之后,对于是否与现任管理层存在矛盾,石磊表示这个话题已经太远,目前只想还原事情真相。等到酒鬼酒产品质量问题解决后,希望再解决知识产权的纠纷。

目前对于整件举报事件,酒鬼酒的声明中则表示,酒鬼酒作为公众公司,绝不向任何要挟、勒索妥协。对石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反而利用媒体炒作,意图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酒鬼酒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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