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出台助中小企业渡难关18条:建立复工复产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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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出台助中小企业渡难关18条:建立复工复产帮扶机制

2月4日,山东青岛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

此前,江苏苏州、上海、北京先后出台政策,缓解抗疫期间中小企业压力。青岛也是国内首个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保经营稳发展政策的副省级城市。

青岛提出,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青岛允许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主要包括减免税收以及房租。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可以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此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青岛要求,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共有5条政策。包括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与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

青岛提出,各银行机构要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开展首贷培植推进工作。各银行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企业需求,优化办理流程,为其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青岛市还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青岛市将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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