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防控期间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允许变更缴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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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疫情防控期间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允许变更缴纳期限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称,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2019年11月1日之后出让,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可按程序与资源规划部门签订变更协议,约定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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