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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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缓缴

2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抗击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提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此外,《通知》还提到,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延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可视为正常缴存,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倡议并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使用网上缴存的方式缴存,确需到各网点办理缴存业务的,应当做好防护措施。

同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18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浙江省建设厅表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此前2月8日,深圳市就曾出台过《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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