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这时候取消住房公积金,还不如调整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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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这时候取消住房公积金,还不如调整财税政策

经济观察网 杜涛/文 最近,有专家在呼吁取消住房公积金,给企业减负,但笔者认为这时候取消住房公积金,还不如调整财税政策。

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 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乍一看,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个对个人和企业两利的措施,但事实是这样吗?

对个人而言,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此前缴纳12%的部分可以直接进入个人工资发放,不像现在取着这么麻烦,方便很多,但这并不一定要取消住房公积金就可以解决,只要改变存取制度就可以。甚至成立类似住房公积金的金融机构,可以随时存取。根本不会造成个人负担。

对企业而言,若是取消企业匹配的比例,肯定是降低了负担,但这个减负是来源于员工个人收入的间接减少——尽管不能像工资一样直接支配,但公积金企业缴纳的部分依然属于员工个人的一部分“收入”,这个帐相信所有人都一望可知。

这个“减负”的本质是损个人补企业,顾着眼前,终会有弊。

其实,为了给企业减负,取消住房公积金,还不如真刀真枪的动财税改革。

首先应该是调整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在疫情期间减免部分税收,对于中小企业在税收方面放松征管的管制。

其次,便是做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上缴比例,支出时不在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再次就是改革专项资金,在过去的一年里,专项资金又暴露了一大批的问题,如同PPP专项资金一样,有些专项资金该取消就取消,有些专项资金应该换一种模式,这样就有更多的财力在疫情期间救助更多该救助的企业。

还有就是真正要将企业社保之类支出延期缴纳,而不是不缴。

最后就是,政府此时应该提高赤字,扩大专项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各类与自身相关的专项债种类。

整体来看,财税改革的空间还很大,取消住房公积金,只不过是一个最下下策,甚至都是不应该考虑的一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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