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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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多部门: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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