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下滥食“野味”或将终结,千亿产业面临“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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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下滥食“野味”或将终结,千亿产业面临“地震”

在过去多年里,中国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以“地下”的形式进行着。穿山甲被称为“老鼠”或者“大龙虾”,蟒蛇被称为“长虫”,各种暗语和代号在买卖双方心照不宣。现在,中国正以最严厉的态度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同时从27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将被彻底取缔,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都要撤销。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是在28日发布《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期彻底斩除野生动物黑产利益链条,让所有参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都付出代价。

国家林草局在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月26日,超过86万来自全国各地林草系统的执法人员参与了野生动物交易的整治,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野生动物3万9千多只。

修法的困境

全国人大常委发布解释称,出台《决定》的原因是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问题突出,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为“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在25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如果不停止对野生动物的非正常接触,类似新冠疫情这样的“巨大的灾难依然会接踵而至。”

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2月24日表示,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食用已经是板上钉钉,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也提上日程。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此前透露,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这一部出台于1988年的法律,在32年间历经了4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等有关规定始终未被列入条文。

多年来,不少机构和学者一直建议将禁止购买、使用、持有野生动物写入法律,但一直未能如愿。周晋峰认为,这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沿用着“开发利用”的出发点有关系。 “此前(政府)一边发放许可证,一边口头上说目录以外的(野生动物)禁止养殖,但实际上这很难执行。”

在2016年,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把原来的“合理利用”改为“规范利用”,显现出更明显的保护意图。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和李越在2016年曾撰文表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开发的方针,国家对依法利用野生动物的主体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这实际上是对野生动物利用持鼓励的态度。

源头的监控不严,也导致乱象发生。

作为中国绿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勇向时代财经分析称,在现行体制下,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是为一体的,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就像左手跟右手的关系。马勇称,自己在工作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家钢铁公司、文化公司也能够拿到许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的程度比较差。”马勇建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今年就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把’脓包‘给戳破,让问题充分暴露出来,才能对症下药,为修法提供支撑。”

产业“地震”

就在《决定》发出之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在2月25日晚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决定》的基础上,深圳市进一步扩大了动物禁食黑名单,而可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随着野生动物交易的收紧,以此为生的养殖户势必受到波及。

据《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调查估算,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人,创造产值5206多亿元人民币。其中,毛皮动物产业从业者约760万人,毛皮产业产值估算3894.83亿元;药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21.08万人,创造产值50.27亿元;食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626.34万人,创造产值1250.54亿元。

按照《决定》,除食用外,符合正规检疫管理的皮毛制造、药用等的野生动物利用并没有禁止。但实际上在目前疫情的波及下,不少野生动物养殖处于停摆状态。

在湖北从事梅花鹿、孔雀养殖的萧先生(化名)在26日向时代财经表示,养殖场已经在1月底接到林业局的通知单,要求停止所有交易。目前,萧先生的养殖场共有二十多头梅花鹿,在过去,这些梅花鹿主要被用于提取鹿茸。

2月27日,父母在广西从事肉蛇、水律蛇养殖的小陈(化名)也告诉时代财经,其父母对于今后是否还能从事养殖感到悲观。据其介绍,其父母在7年前开办了养殖场,一家此后一直赖以为生。一旦养殖场停业,小陈家里的经济来源将全被切断。

时代财经注意到,在不少农村地区,地方的合作社过去一度大力发展野生动物养殖,甚至将野生动物养殖衍生的产业作为当地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

201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农业局农经总站曾表示,昌黎县全农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已建立13个分社,成员 8365户,养殖规模 300万只,覆盖该县泥井、荒佃庄、刘台庄、新集等多个乡镇,带动成员增收3亿元。而整个昌黎县有甚至“中国皮毛产业化基地”、“中国养貉之乡”称号。

特种养殖产业的发展也一度成为农村工作的宣传亮点。去年,位于江西吉安市万安县沙坪镇南阳村的贫困户张治林认养了11组果子狸,建成了南阳村果子狸特种养殖基地。据江西日报报道,仅2018年,该县沙坪镇、高陂镇、百嘉镇就有560户共1700多人在政府部门的帮扶下,签约养殖果子狸。

按照计划,张治林养殖的33只果子狸将会在今年出栏,预计将为他带来5万元的养殖收入。但如今,这一切都变得不太明朗。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高桂林曾表示,全面禁食后国家会对相关野生动物行业进行清理,但特种动物养殖行业不太可能一下子取缔,而是会给出一个时间表,逐渐退出。

在周晋峰看来,与野生动物产业带来的经济价值相比,更需要考虑的是社会的永久价值。

而在《决定》发出之后,全国人大常委表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做好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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