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万!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人保寿险3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收银保监2020年前3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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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万!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人保寿险3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收银保监2020年前3号罚单

WEMONEY研究室讯 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际,3家金融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开出罚单,并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1号文件公开通报。

3月18日,银保监会开出2020年1、2、3号罚单,分别开给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3家金融机构,3家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合计被罚618万元。

据悉,银保监会在对人保寿险开展的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现场检查中发现了相关线索,并对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开展了延伸检查。

经查,人保寿险经河北、成都等6家电销中心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以不实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产品,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行为;以及存在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向原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等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对人保寿险共计罚款338万元。其中,人保寿险总公司罚款共计135万元、6家电销中心罚款共计80万元,行政处罚个人15人、罚款123万元。

农业银行因在代理人保寿险保险业务中存多项违规被罚款200万元。其中,农业银行总行罚款50万元,3家支行罚款共计150万元。

据披露,农业银行代理人保寿险保险业务,存在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农业银行河南省安阳县支行、巩义市支行、平顶山湛河支行代理的人保寿险涉及可回溯的保险业务存在虚假代理业务行为。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样,邮储银行也因代理人保寿险保险业务中存多项违规被罚款80万元。其中,邮储银行总行罚款50万元,江苏省如东县支行罚款30万元。

具体来看,邮储银行代理人保寿险保险业务,存在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落实文件制定滞后、可回溯视频未传递给保险公司或缺失、质检不合格业务占比较高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邮储银行江苏省如东县支行销售人员存在对分红型保险产品承诺固定收益,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7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制订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制定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2017年10月,原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双录”业务规范和细节做出了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和《通知》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消费者的提示义务以及对保险销售行为的主体责任,将销售过程进行数字化存证,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销售误导,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银保监会表示,上述检查是针对银行保险机构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银保监会始终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罚一起。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电话销售、互联网保险、可回溯管理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WEMONEY研究室 刘双霞/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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