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企业可单独申报! 北京金融科技“监管试点”第二期征集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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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企业可单独申报! 北京金融科技“监管试点”第二期征集已启动

WEMONEY讯 3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小组在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指导下,已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期创新应用项目征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提到,符合《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征集要求》的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可以单独或联合申报第二期创新应用项目(科技企业单独申报的项目应具有金融领域应用价值)。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项目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自愿配合完成审核、公示、测试流程,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WEMONEY 张国栋/编辑)

附: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征集要求

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

征集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需要一定的监管支持。“业务普惠性”指项目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支持科创、民营、小微发展,支持社会民生改善,经济效益成效,符合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技术创新性”指项目在技术应用、产品结构、或服务方式中的创新,全国首发首创、原创性强。“风险可控性”指在以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为基本前提下,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安排,项目具有详尽的风险处理预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监管支持”指项目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引领,可复制、可推广,或业务创新在当前监管体制下无明确监管细则。

2.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自愿配合完成审核、公示、测试流程,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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