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06881):法院判决葛洪涛偿还及支付合共5134.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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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06881):法院判决葛洪涛偿还及支付合共5134.04万元

公告 中国银河(06881):法院判决葛洪涛偿还及支付合共5134.04万元 2020年3月29日 19:39:46 查看PDF原文 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银河(06881)发布有关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的针对葛洪涛的诉讼进展,公司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2民初5624号),判决葛洪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

1.偿还公司融资本金人民币3857.27万元;

2. 支付公司融资利息人民币1096.92万元;

3. 支付公司截止2019年1月22日的罚息人民币166.85万元,以及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

4. 支付公司律师代理费人民币8万元;

5. 支付公司诉讼责任保险费人民币5万元。

如葛洪涛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85万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均由葛洪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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