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满月”:信披监管升级 雅本化学等42股“收函”

新证券法“满月”:信披监管升级 雅本化学等42股“收函”

4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落地”一个月,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披监管力度明显加强,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交易所纷纷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信披违法违规行为。经Wind统计,3月1日-3月31日共有42股因信披行为“収函”,其中雅本化学(300261)、延安必康等4股更是遭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管控加强的同时,新证券法中也强化了董监高的信披职责,42股“収函”的同时,共有119位高管也遭到了处分。

图片来自Wind导出数据

单月42股遭监管

经Wind统计,在3月1日-3月31日之间,得邦照明、博瑞医药、东方生物、雅本化学、秀强股份等42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由此收到了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交易所下发的函件。

以最近日期来看,太化股份就在3月30日遭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关注。上交所表示,太化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其中包含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太化股份予以监管关注。

妙可蓝多也在3月26日披露称,由于公司未对两笔资金占用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19年一季报货币资金8950万元,虚增2019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货币资金2.4亿元,导致已披露的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的资产负债表存在虚假记载、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违反了信披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还有中装建设、博瑞医药、东方生物、北玻股份、联创股份等40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遭到了监管。纵观全部42股的处分类型,大致有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公开批评、监管关注、责令改正等5种。

在上述42股中,延安必康、雅本化学、泰和科技、秀强股份4股更是由于信披违规遭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延安必康在3月26日披露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雅本化学、泰和科技、秀强股份3股则均在3月16日披露称,由于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一提的是,新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加大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其中对上市公司的顶格罚款升至1000万元。

交易行情显示,被立案调查后,上述4股股价均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跌。其中,雅本化学、泰和科技、秀强股份3股在3月16日-31日区间累计跌幅分别为23.77%、6.84%、26.3%;延安必康在3月26日-31日区间累计跌幅为21.38%。

6股多次“収函”

在上述遭到监管的42股中,有延安必康、雅本化学、秀强股份、东方生物、泰和科技、北玻股份等6股多次“収函”。

经统计,延安必康系6股中“収函”次数最多的个股,除了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外,公司还遭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以及陕西证监局的警示,3月份以来因信披问题“収函”三次。

具体来看,延安必康曾披露称,拟与图微安创在肺纤维化治疗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并表示肺纤维化是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的重要特点,是重要临床表现之一,其药物治疗“相关的生物指标逆转在80%以上,属于全球首创”未来有望成为治疗肺纤维化领域的明星药物。但延安必康在公告中未对相关药物研制的时间过程、后续研发、审批程序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

3月8日,延安必康披露称,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形,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另外,由于与图微安创的上述战略合作、以及公司生产口罩等疫控防护品信披违规,延安必康在3月11日还收到了陕西证监局的警示函。

除了延安必康之外,上述5股则均“収函”两次,其中雅本化学、秀强股份在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还因信披问题遭到了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泰和科技则在被立案调查之前,收到过深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

北玻股份则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误导性陈述的情形”在3月8日遭到过深交所的通报批评。据了解,北玻股份在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关于光伏HIT薄膜电池产业链的技术研发”等提问的回复中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具备制造符合HIT工艺的PVD镀膜设备能力”。但北玻股份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中披露,目前公司尚不具备成熟商业化运作生产HIT工艺PVD镀膜设备的能力。

之后同样由于上述信披违规事件,北玻股份在3月21日还收到了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

波及119位高管

新证券法也强化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信披职责,经Wind统计,在上述“収函”的42股中,共有119位高管因未履行职责也同样遭到了处分。

诸如,东方生物、得邦照明、博瑞医药等多股由于信披违规问题,公司董秘也遭到了相应的警示、批评等。另外,雅本化学、秀强股份等多股董事长及董秘同时遭到处分。以雅本化学为例,公司在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时,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深交所认为,雅本化学董事长蔡彤、董秘王卓颖应当关注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交流的信息是否客观、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负责。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雅本化学董事长蔡彤、董秘王卓颖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在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之后,雅本化学3月28日披露了公司董秘辞职的公告,因个人原因,王卓颖辞去所担任的董秘职务。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雅本化学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但始终未有人接听。

在42只“収函”股中,*ST秋林波及高管最多,共14人。

具体来看,3月2日*ST秋林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上交所认为*ST秋林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等多项违规行为,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同时,也对时任董事长李亚、时任副董事长李建新等14位高管予以公开谴责。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信披监管的升级,将对上市公司、以及董监高产生明显的威慑效果,能够有效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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