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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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项目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明确政府的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的项目,同时,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了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

许宏才介绍,今年各地要结合房地产调控的要求,严把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制定年度棚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盲目举债。今年明确政府的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的项目,同时,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在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方面做了调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了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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