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回复问询函 大比例现金分红决策适当

中公教育回复问询函 大比例现金分红决策适当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斯文)4月7日, 中公教育就深交所日前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做出回复。其中,就被质疑的高额现金分红方案理由,中公教育表示,方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大比例现金分红决策适当。

问询函指出,2018及2019 年度,中公教育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4.19亿元、14.80 亿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82%,占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9%、97%。要求中公教育披露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方案是否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本支出。

对此,中公教育表示,由于2017年度净利润5.25亿元,但公司司正处于上市辅导期,未及时向股东进行分配。2018年一并考虑了 2017 年度未分配利润,制定了现金分红 14.19 亿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形成了年度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度净利润的情况。2019年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较好,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延续了 2018 年度高比例分红的做法,最终确定每10股分红2.4元,现金分红总额14.80亿元。中公教育强调,公司具备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及资本市场的能力,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

同时,中公教育披露了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培训、教师招录及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综合类考试培训四大类类服务的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等。对于问询函中提出的培训收入增幅显著高于培训人次增幅的情形,中公教育表示,主要由于各培训序列产品价格提升及结构变化共同影响。

针对问询函提出的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可动用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融资的原因、用途及商业考量,是否显著增加财务负担的问题,中公教育称,新增债务主要因协议班模式下,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可能的退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周期性的需要银行借款;部分短期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债务融资不会显著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

此外,对于问询函提出的结合疫情影响,公司相关预收款项期后转化为收入的比例,与以往年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报告期后是否存在集中退费等情形,中公教育回复表示,公司财务部门尚未完成 2020年一季报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暂无法准确核算该预收账款余额转化为2020 年一季度收入的比例,但公司预计与以往年度相比,预收账款转化收入的比例不会存在重大差异。从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看,公司并未出现学员集中退费情况,各项教学与经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也没有出现对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以及业绩承诺达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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