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大信息泄露?杭钢股份公告披露前,网现多篇统一文章

涉嫌重大信息泄露?杭钢股份公告披露前,网现多篇统一文章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4月13日网上突然出现多篇标题和内容完全一致的文章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徐超 杭州报道

4月13日晚间杭钢股份(600126)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而在此前的连续三个交易日,4月9日、4月10日、4月13日杭钢股份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在上述公告中,杭钢股份披露了一个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的情况——近日公司与浙江天猫在杭州市签订了关于共建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就在股价异动公告发布前的4月13日中午11点左右,网上突然出现多篇标题和内容完全一致的文章《杭钢股份将成为数据中心新基建的弄潮儿?》,文章提到“从4月1日以来涨幅达到28%,尤其在4月10日市场大跌背景下逆势涨停。我们观察杭钢股份成为数据中心新基建热点并且短期内受驱动有逆势表现的主要原因有……”此外,文中还提到了阿里巴巴。

“框架协议具体是什么时候签的?之前没有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遗漏的嫌疑?而公告之前已经有相关的文章在网上发布,这里面是否有问题存在?”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严义明律师提出质疑。《华夏时报》记者也向杭钢股份发去采访函,但未获回应。

股价异动公告证实市场传闻

杭钢股份在股价异动公告中称,“近日有市场传闻公司与阿里巴巴合作建设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经核实,近日公司与浙江天猫在杭州市签订了关于共建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拟在杭州市拱墅区杭钢半山基地管辖区域内选址,共同建设数据中心项 目,项目投资总额以后续正式合作合同及政府项目批复为准。”

公告称,该框架协议仅系公司与浙江天猫的初步磋商,对投资规模和金额、具体合作方、进程安排、分配方案、退出机制等事项均尚未确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称,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尚需由双方进 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协议确定,后续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文件,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没有其他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据了解,杭钢股份前身浙江钢铁厂,成立于1958年,1998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杭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2019年6月6日,杭钢股份官网提到,2017年3月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杭钢集团全资控股)成立,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全面开建。2018年9月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8年12月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同兴、浙江挚云、杭州搜宝,就一期合作运营集中签约。

在杭钢股份2019年报中提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涉足数字经济产业,布局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建设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有业内人士透露,杭钢股份与阿里合建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将是全球最大数据中心,总投资超200亿。但在所有公开信息中没有查到相关内容,因此暂时无法得到证实。

网上突然出现多篇统一文章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杭钢股份将成为数据中心新基建的弄潮儿?》一文多在4月13日中午11点—11:10之间发布,从标题到文章内容基本一致。

文章写到,“受到持续的政策关注背景下,数据中心相关成为焦点,走出较为强劲的,在传统龙头企业、光环新网、数据港等基础上,市场又持续挖掘了沙钢股份、奥飞数据等一系列热点。在国家领导人视察杭州之后,杭钢股份得到市场新基建方向的重点关注。”

文章还提到,杭钢股份成为数据中心新基建热点并且短期内受驱动有逆势表现的主要原因有4点:杭钢股份已经宣布了数据中心的相关战略,并将于2020年底建成规模约1万余个机柜的数据中心。杭钢股份地处杭州,是互联网流量的一线城市,也是阿里巴巴总部所在地。活跃的互联网经济为杭钢股份发展数据中心提供大量市场需求和技术支持。杭钢股份拥有土地和现金流的要素资源。同类型企业转型数据中心业务有成功的先例。

文章最后称,“数据中心新基建热点持续,杭钢股份具备成为新龙头的重要条件”。

事实上,《华夏时报》记者已于4月12日(周日)已获得该文章的内容。那么,杭钢股份在公告中坐实和阿里共建数据中心项目,提前传播的文章是否涉及信息炒作对股价异动起到了作用?

某上市公司董秘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关键要看此项目的投资金额,是否达到披露标准,其次项目是处于论证阶段还是已经开始实质性推进。“提前有文章提到,之后再有公告披露,严格来讲,涉及到公平披露原则。”

严义明认为,一般认为框架协议不具操作性,但也不是绝对。在框架协议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一般是2个工作日,应该对外披露。“我们该关注的是,此框架协议是什么时候签的?签订至今有几个工作日了?之前有媒体报道但是没有披露是否有重大遗漏的嫌疑?而遗漏的目的又是什么?”

《华夏时报》记者又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杭钢股份证券事务部,询问数据中心项目框架协议的签署时间和投资金额,对方表示“以公告为准”。

4月14日,杭钢股份没有延续涨停的走势,但还是探到了距2015年6月30日之后的新高价8.79元,最后收于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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