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宏祥向中国智慧能源(01004)附属支付电费及滞纳金共计1053.31万元

法院判决宏祥向中国智慧能源(01004)附属支付电费及滞纳金共计1053.31万元

公告 法院判决宏祥向中国智慧能源(01004)附属支付电费及滞纳金共计1053.31万元 2020年4月27日 19:16:57 查看PDF原文 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智慧能源(01004)发布公告,就向宏祥提起追讨电费和滞纳金等款项的诉讼,于2020年4月作出了有利于集团的判决,宏祥被下令并同意,

支付电费人民币683.3万元,以及滞纳金人民币369.998万元,总计人民币1053.31万元支付给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德州妙理新能源有限公司(德州);

自2019年10月15日起,直至向德州完全偿还索偿金额为止,向德州进一步支付电费的0.1%的每日滞纳金;及向德州支付所有法律费用人民币10万元以及与该诉讼案有关的所有费用。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