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正本清源信号:国务院金融委一月内三次提及打击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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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正本清源信号:国务院金融委一月内三次提及打击造假

资本市场正本清源迎来重磅信号。

4月7日、4月15日、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三次开会,均提及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在新证券法已正式施行的背景下,这一政策信号意味明显。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可以看出金融委多次提及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完善整个资本市场体制,均对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以及投资者保护的效果起到实质作用。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澎湃新闻记者点评称:“信息欺诈和财务造假是对投资者最大的欺骗和伤害。从这几次开会的表述来看,从中央深改委,到国务院、到证监会都非常重视信息披露的监管,并表示要对这些违法行为严惩重处。这表明了新证券法落地实施之后,监管层动真格了,保护投资者的决心非常大。而保护投资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源头正本清源,给投资者一个干净的报表,一个真实的信息披露,这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

近一个月来三度提及打击造假行为

中国政府网消息,5月4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支持经济复苏、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发展、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彻查,严肃处理。

最近一个月内,国务院金融委在前两次会议中也都提到了资本市场的造假问题。

4月7日,国务院金融委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提到,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4月15日,国务院金融委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及,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连续三次提及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从中央释放的政策意味不可忽视。

董登新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可以判定,未来的信息披露监管重心将会转移到年报、季报的真实性,上市公司的造假尤其是财务造假的代价和风险会更大,造假的难度会更高,这会让信息披露的质量大幅提升,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干净的、真实的信息披露环境,满足投资者决策的需要,这是市场监管以及依法治市至关重要的环节。无论从市场监管还是从依法治市的角度来讲,如果不能从源头净化信息披露,那么投资保护就无从谈起。”

董登新认为,从中央到证监会,应该说都已经认识到了信息披露监管的重要性,以及投资保护的落脚点要放在源头,也就是要确保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没有造假、没有水分的财务报表。

“这应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也将成为我们未来市场监管的重头戏,也是最重大的日常监管任务。”董登新这样判断。

李湛对澎湃新闻记者说,近一个月以来,金融委已经三次表态,表明要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对此应从两方面来解读,一是从投资者角度,二是从上市公司角度。

他说:“一方面,先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A股市场,主要是散户中小投资者为主导,然而其部分投资者的专业投资基础欠缺,对于权益保护意识较弱。因此资本市场的造假将很大程度的影响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金融委多次提出要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环境,加强投资者保护权益方面的学习,及加大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均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资本市场良好运行,达到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上市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等因素均将影响整个资本市场,信息造假等手段直接影响整个资本市场运行,有损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上市公司加强公开信息披露完整性、全面性及提高信息披露频次,同时提高上市公司的上市质量及加强对内幕交易、欺诈及欺骗等行为的管控,均将有助于构建更加良好及完善的资本市场。

多起财务造假案近期浮出水面

近期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曝光案例不少。

在境外市场,中概股瑞幸咖啡自曝的巨额造假震惊市场。

4月2日晚,瑞幸咖啡向美国证监会提交文件,称自查发现公司首席运营官(COO)刘剑财务造假,牵涉约22亿元交易额,公司董事会成立特别委员会,进行内部调查。瑞幸咖啡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经境外监管机构注册发行证券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

事件爆出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声明称,高度关注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 Inc.)财务造假事件,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国际证券监管合作的有关安排,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打击证券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境内市场,也有多家A股上市公司被揭露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并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

4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文章就点名了其中4家公司。其中,索菱股份(002766)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虚构海外业务、伪造回款单据,虚增巨额利润。藏格控股(000408)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龙力生物(002604)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为虚增公司利润,定期通过删改财务核算账套实施造假。东方金钰(600086)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资孙公司为平台,虚构翡翠原石购销业务,通过造假方式实现业绩目标。

此外,《流浪地球》的出品方北京文化(000802)也在4月29日遭实名举报财务造假。

新证券法猛药去疴,证监会称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财务造假

国务院金融委近期连续三次聚焦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释放了高层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重视程度之高。

可见的是,监管层对于资本市场的造假行为始终持高压态势。

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2019年以来,证监会立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目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强化协同,严格标准,优化机制,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但是,过去常被市场各方诟病的一点是,对于造假公司的处罚力度太轻,60万的顶格处罚金额相比财务造假的规模可谓九牛一毛。

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落地实施,猛药去疴,大幅提高对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违法成本。

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一千万元罚款等。

对于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表示,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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