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银保监会启动立案调查!法律专家:光道歉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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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银保监会启动立案调查!法律专家:光道歉不够

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资料图)中信银行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中信银行泄露脱口秀艺人池子个人信息一事不断发酵。

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出通报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中信银行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银保监会表示,2020年3月,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中信银行仅向池子郑重道歉,并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显然,光道歉不够!

多位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的法律专家认为,中信银行还应该赔偿当事人,相关责任人也有可能需负刑事责任。

为满足“大客户”竟泄露公民隐私

“你也没有我的身份证,你也没有我的银行卡,你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你为什么不干脆把余额全取出来拿走呢?”

5月6日,艺人池子发布微博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获其本人授权,将其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池子一方要求,中信银行、笑果文化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中信银行5月7日凌晨确认,是其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我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但公开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可不是第一次这么干。天眼查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太原分行曾在2018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企业信贷信息”,被罚款50万元,直接责任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移送公安机关。

对此有网友表示,中信银行屡教不改,为了留住大客户竟然不惜违法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令人心寒、甚至恐惧。

“池子获得民事赔偿的可能性很高”

中信银行道歉了,但未回应池子的赔偿诉求。

法律专家认为,此事不应停滞于道歉,还应有赔偿,甚至还应追究部分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朱巍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从民事角度,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池子获得民事赔偿的可能性很高”。

朱巍认为,就中信银行而言,其已经违法《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晓菊认为,《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也规定了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负有对储户的储蓄情况保密的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程度还需要视情况而定,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认为,银行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银行还可能面临着刑事处罚。《刑法》第253条规定,单位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提醒,按照相关法规,除国家行政机关,比如公检法办案可以查询,其他情况下不得私自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就需要经过本人同意。

银行和业务员

应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除了中信银行,朱巍认为,办理这项业务的业务员也存在违法行为,他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事后调查显示,该工作人员有多次类似行为,即累计超过50次以为“大客户”服务为由泄露客户信息,就涉嫌违反《刑法》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

构成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253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许多奇认为,中信银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属于内部处罚决定。

针对此事,监管机构(银保监会)也应针对相关从业人员作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等;中国银行业协会也可能会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对违反公约、对行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业人员采取书面批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惩戒措施。

“不能仅因为池子是公众人物,事件的影响比较大,就将一方损害无限放大”,许多奇提醒,如果池子因为流水泄露,利益受到损害,他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后续受到的损害和之前的信息泄露是有密切联系和因果关系的。

许多奇认为,类似事件还有一些更为恶劣,比如有的APP大批量盗取个人信息。中国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和实施方面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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