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被银保监会立案:近4年收各项罚单1.2亿 深陷“池子”如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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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被银保监会立案:近4年收各项罚单1.2亿 深陷“池子”如何自拔?

文:吕笑颜 石丹

ID:BMR2004

脱口秀演员池子举报中信银行(601998.SH)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提供其“个人流水”一事持续发酵。日前,监管采取了最新的行动。

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通报称,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该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深夜发表致歉信,回应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投诉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该行调取一事。中信银行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对于后续如何如何处理王越池的起诉、是否进行赔偿,后续如何整改客户信息保护制度和流程以及2020年1季报业绩表现、资产质量等问题,《商学院》记者联系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中信银行深夜发致歉信,涉嫌泄露个人隐私

在未经池子本人允许的情况下,中信银行以“大客户要求”为由打印池子个人流水,池子投诉中信银行侵犯个人隐私。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官网微博对池子信息泄露一事发表致歉信,称关于王越池先生(艺名“池子”)通过微博反映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调取一事,经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中信银行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该银行称,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该行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将全面检查,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月6日,池子在微博(@池子池子大池子)发声,指责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王越池在微博中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获本人授权,便将其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律师发函要求中信银行、笑果文化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王越池在微博中表示,因被拖欠演艺报酬,其一直在和笑果文化公司打官司。在笑果文化提供的案件材料里,王越池发现了其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中信银行方面对其表示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他质疑中信银行随便用户的个人隐私,并表示已向银保监会等进行投诉。

据一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用户若想查询个人交易流水,需要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所属银行营业网点非现金业务窗口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打印,特殊情况除外,其他人均无权打印。”

其它打印流水的几种方法,也都需要用户银行卡或身份证及相关授权信息,除了用户本人及本人提供的授权外,在没有这些证明的情况下,即便用户的父母也无法打印其个人交易流水。

那么,中信银行是否有权利提供配合大客户的要求提供客户隐私?中信银行到底有没有侵犯池子的个人隐私?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表示:“无论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银行在收集储户的个人信息之后,应当依法妥善保管,未经法定机关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向其他第三人提供,在这个事件中,中信银行的做法或者说中信银行员工的做法显然是违规的。”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明确规定,银行应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显然中信银行这一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5月6日晚,上海笑果文化在微博上回应称,相关仲裁正在进行中,其“根据相关流程采取了财产保全、提起仲裁、证据收集等法律活动”,且上述行动“均在法律及合同的框架之下进行”。

谁该为池子的隐私负责?在双方的隔空互撕中,对于这份银行流水究竟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谁该为信息泄露负责?

在事件发生后,记者就究竟是谁泄露了池子的银行流水信息,公民的隐私权又该如何得到保障请教了相关律师。

赵占领律师认为银行流水可能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泄露出去:第一种可能性,由银行某个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提供,这种情况虽然不属于银行主动作为,而是个别员工违规操作,但是银行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理应对其员工的违规行为负责,只是这种情况下银行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员工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第二种可能性,这种行为是银行自身所为,比如,因笑果是其大客户而应其要求,把其中某个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行为不仅构成民事侵权,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同时,赵占领律师表示:“中信银行的致歉信的说法应该是属实的,因为银监会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实际上大多数银行也都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限制员工,即未经授权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泄露给他人,这种行为不大可能是银行自身的行为,很有可能是银行的员工私下的违规行为。”

不过,他认为银行在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他表示:“员工的私下行为,也说明银行本身在管理的流程上、管理的制度上是有一定的漏洞的,他会对员工的培训好管理好是不到位的地方。”

对此,北京某银行业资深风控人士也表示:“管理肯定有问题。”

对于中信银行的道歉行为,赵占领律师表示:”中信银行首先要道歉,这种态度还不错,但是其员工的行为确实又给这个储户即池子确实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于银行来说,除了道歉之外,中信银行也应当采取措施对他(池子)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信息泄露给他造成的损失。”

池子在微博中表示,他已经向公安局报案,也向银保监会等政府监管机关投诉。5月7日下午,据媒体报道,目前上海银保监局已关注到此事,并正式介入调查,看具体情况有涉及主动公开的会公开调查结果。

实际上,此次被曝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并未中信银行首次。公开信息显示,中信银行曾因违规查询信贷信息而收到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2018年9月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者企业信贷信息的违法行为。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太原中心支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处以罚款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共计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直接责任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犯罪,已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在此之前,中信银行2017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显示,该行多次因违规查询、使用信息等行为受到监管处罚。

(青银)罚字[2016]第13号罚单显示,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存在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不规范、向第三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17.5万元罚款。

厦门银罚字[2017]1号罚单显示,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于2015年1月未事先获得信息主体书面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323份,监管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银石罚字[2014]第15号罚单显示,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存在查询客户关联企业信用报告未按规定取得信息主体书面授权、未缴存财政性存款的问题,监管对其处以6万元罚款。

津银罚[2016]4号罚单显示,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存在未经信息主体书面同意查询企业信贷信息的情况,监管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罚单合计,因违规查询、使用个人和企业信息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信银行及当事责任人共被罚款97.5万元。

有意思的是,在池子公开发出起诉中信银行的次日,5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因贷款资金转存本行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单,虚增存款业务以及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80万元。

事实上,记者梳理发现,中信银行已连续三年收到千万元级别的罚单。如自高层“房住不炒”定调以来,房地产融资规范政策就密集出台,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行为受到明显约束。然而,在此背景下,今年2月份,中信银行又被罚2020万,在19项违规中有13项涉及到房地产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中信银行近4年间因各类违规已收银保监会罚单达1.2亿元。

而据5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银保监会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对中信银行总行进行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此次中信银行遭池子投诉侵犯个人隐私的违规事项,暂未公布惩罚金额,但中信银行致歉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仅是内部处理,除此之外,还或将面临其他相关处罚,尤其是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致歉信仅仅拉开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大幕,本次事件继续追查下去,不排除中信银行及其直接责任人将因此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可能因涉及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目前,上海银保监局已经关注到池子指责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介入调查。

而根据银保监会5月9日的最新消息显示,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所以此次事件爆出,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后续或遭罚款,责任人也难辞其咎。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1季度营收增速放缓,不良率环比上行

此次违规为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信息以及近年来的多项监管处罚信息显然可见,中信银行的内控管理、审慎经营出现问题。

在全国12家股份制银行中,中信银行是资产规模较大的之一。然而,如上文所述,近4年间,该行却因各类违规已收银保监会罚单达1.2亿元。

一系列的罚单背后究竟是是哪里出了问题?

法询金融资管研究部周毅钦认为,中信银行并非孤例:“近年来,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罚单不断,恒丰这样的股份行甚至重组差点被接管。”

那么,作为国内的第二梯队,为什么出现这么多的问题?周毅钦认为主要是相对更加狼性的激励文化和相对更加薄弱的监管力度所致。

首先,在企业文化及管理方面,周毅钦表示:“股份行员工普遍比国有大行收入要高,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这也是很多国有大行员工职场生涯的第二站,但相对更高的收入也意味着更丰富的指标、更严格的考核、更残酷的竞争。而商业银行近十年来整体业绩尽管靓丽,但总体上走下坡路的趋势已经比较明显,在‘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环境下,仍然要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预期对每个股份行领导和员工都是考验,在上有国有大行、下有城商行的夹击中,股份行的业绩压力自然不小。因此也确实存在一些股份行领导、员工存在妄图以‘擦边球’甚至违法违规的方式走捷径。”

而在监管力度方面,周毅钦表示:“六大国有银行是国之重器,监管密切监管的对象,稍有风吹草动就窗口指导,且领导、员工相对更加谨慎。而股份行的监管相对更加松一些,员工背负业绩压力,也存在一定的主观业务动机。因此,客观上也造成了股份行的案件要么不发,一发就是大案要案。”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3月20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据中信银行公告,孙德顺因年龄原因,于2月26日离任。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8日消息,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孙德顺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表面来看,中信银行的业绩并未受到上述管理层变动的影响。2020年一季报数据显示,1季度中信银行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44.53亿元,同比增长9.36%;实现营业收入515.09亿元,同比增长8.65%。

实际上,1季度营收增速则有所放缓。据2020年1季报显示,该行2020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8.7%,增速较19年1季度19.6%和19年末13.8%均有所放缓。

分拆来看,净利息收入增速下滑明显:一季度净利息收入319亿元,同比增长6%,环比下降20.3%;非息收入196亿元,环比下降13.4%。其中,1季度手续费收入同比下降 6.72%,中银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励雅敏预计疫情对银行卡业务相关收入影响较大。

对于中信银行2020年一季度净利息收入环比下行,中泰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戴志锋认为,主要是息差拖累,生息资产规模环比增4.0%。他表示:“1季度测算的单季年化息差为1.88%,环比去年4季度大幅下行57bp(基点)。考虑去年4季度中信银行将信用卡现金分期重分类至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对4季度单季的息差产生一定扰动,从全年累积息差水平看,1季度息差较去年底2.02%的息差水平环比下行了14bp。”

方正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杨任文认为,2020 年一季度资产收益率下行是净息差收窄的主要原因。

此外,据财报显示,该行1季度年化加权ROE为12.86%,较2019年同期下降26BP。对此,杨仁文认为,主要是受资产减值损失拖累。

事实上,在资产质量方面,中信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上升。截至一季度末,贵行不良贷款余额748.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6.85亿元;不良贷款率1.80%,比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不良率成为是近几年的高值。

杨仁文认为,一季度不良率反弹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生成增多、催收能力打折扣。

对于1季度中信银行的不良表现,励雅敏认为该行的不良率上行幅度高于行业,并应关注资产质量走势,她表示:“在疫情影响下,企业现金流萎缩、个人还贷意愿和能力减弱,对公司资产质量管控带来压力。根据测算,公司 1 季度加回核销的不良生成率为 1.42%,较 2019年1季度提升18BP。考虑到疫情的持续性及不确定性,需要关注公司新生不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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