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滔环保(01363):中山海滔及广州莲港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罚款50万元及30万元

中滔环保(01363):中山海滔及广州莲港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罚款50万元及30万元

公告 中滔环保(01363):中山海滔及广州莲港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罚款50万元及30万元 2020年5月13日 22:14:47 查看PDF原文 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中滔环保(01363)发布公告,中山海滔已通知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中山海滔作出犯污染环境罪的判决,及对中山海滔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中山海滔判决书)。在和中国法律顾问一起审阅中山海滔判决书的内容后,中山海滔决定不会对中山海滔判决书提出上诉。

此外,公司从广州莲港获悉,于2020年4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广州莲港作出犯污染环境罪的判决,及对广州莲港处以人民币30万元的罚款(广州莲港判决书)。在和中国法律顾问一起审阅广州莲港判决书的内容后,广州莲港决定对广州莲港判决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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