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明确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的有关事项

上交所明确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的有关事项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上交所21日发布通知,明确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试点期间,短期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且试点范围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适用上交所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安排,且发行人最近3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动比率大于1;(二)综合实力较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证券公司;(三)经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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