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长期而言租赁市场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要做到租购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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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长期而言租赁市场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要做到租购并举

凤凰网财经讯 5月31日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0青年论坛举行,论坛主题是“后疫情时代:人口流动性、土地和住房规划”,本次论坛以演播室在线直播形式举办,凤凰网财经全程报道。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住房与城乡建设中心主任陈杰发表题为《后疫情时代推进租购并举新住房制度的若干思考》的演讲。他表示,虽然现在国内的产业链在全球化新的背景下会出现重新调整,但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主导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仍然还会有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城市的活力和人口流动、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是高度相关的。所以,长期而言,租赁市场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要做到租购并举。

以下为演讲实录:

非常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做个报告,前面几位是院士和长江学者,在他们后面做发言压力很大,尤其前面几位专家讲的都是大尺度研究,我这里相对而言是从一个相对具体的问题展开。我的发言针对“后疫情时代租购并举新住房制度”,我首先结合疫情对住房制度带来的影响与冲击谈点看法。

刚才黄贤金教授提到了疫情对我们的经济发展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包括土地利用,为什么我说疫情对于住房制度也会产生影响呢?因为在疫情过程中,住房的需求和供给都受到很大的冲击,而且有些是长远的冲击与影响。住房制度要去主动地适应这种冲击。在疫情冲击下,相对自有住房而言,租赁住房有更多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背后隐藏了一些政治经济学的元素。

这次疫情带来的影响很大,但它带来的影响是不对称的,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影响,这方面有很多的研究。比如,有不少媒体和研究者已经提到,疫情这次在男性和女性中产生了很大不同。以前的衰退是制造业衰退,男性受到冲击更明显;这次主要是服务业衰退,女性受到的影响更大。如果我们从住房角度看,租客受到的歧视更多一些。

这方面其实有很多的媒体报道和网络证据。疫情一开始各地就出现很多租客进不了小区回不了住房、遭受歧视性待遇这方面的报道。在1月底国务院新冠疫情联防联控的新闻办会议上,就有不少中央媒体提到很多城市和社区不让租客入住的情况。这次疫情里社区防控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一些地方的社区对租客采取了不太友好也不公平的措施,让租客们感到寒心。

2月11日《经济观察报》载文,《“租购同权”被疫情打出原形》。作为一名住房政策研究者看到这篇文章还是蛮伤心的。十九大定下来“租购并举”要成为住房方面的国策,然而,各地政府和社区在公共突发事件关键时期对租客的歧视性做法,会让人们对租房望而却步,激起只要可能就一定要在居住地买房的信念,加大住房市场的扭曲。

各位疫情期间在网上可能也看到不少这方面的消息,但也许没有注意收集,我是专门收集了这些材料,从各种官方媒体、正规媒体、自媒体、网络上的各种材料都反映出来,租客在疫情冲击下是更弱势的群体。具体包括:一是,一些地方明确要求防城人员要有本地房产证才能返城。不仅是小城市,在很多大城市同样也要求;二是,一些地方关停住房租赁业务,让租客返城了也无处可住;三是,一些社区要求房东给租客担保,负连带责任。很多房东怕担责,导致大量租客无法返回住处;四是,合租者更可能被集中隔离;五是,租客更难以领到防疫物资。

不仅是租客,住房租赁行业在这次疫情也受到非常大的冲击,而且受到的冲击比房地产开发商要多很多。疫情期间我也做了不少调研,从很多住房租赁公司那里了解到,在这次疫情中,租赁需求暴跌,租客流失很多,也与租客之间产生了一些纠纷,还有基层社区禁止租赁业务的开展。住房租赁行业又是一个资金链很紧、脆弱性很大的行业,疫情的突然冲击下,有业内人士反馈,一度有全行业濒临绝境、灭顶之灾的感觉。这些还是短期冲击。

最近,经济已经逐步恢复,租赁市场活跃度也好一些了,但更长远的冲击会不会来呢?伴随着全球化进入一个新时代甚至逆全球化迹象抬头,国内各地的产业链会不会也加大本地化呢?大城市面对疫情冲击的脆弱性是不是更大,人口流动性会不会因此减少,而这些对住房租赁市场会不会发生长远的影响呢?值得我们去思考。

租客群体及住房租赁行业这次在疫情中更加脆弱、遭受更多冲击,这个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背后反映了很深刻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治理的根源,即使这次暂时过去了,下次公共危机事件中可能还会出现。这方面需要着眼未来,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出很好的定位。我近期在这方面写了一些文章和政策建言,包括在彭湃新闻上我以“有其居”为题写了一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后批评指正。

总体而言,我以为,虽然现在国内的产业链在全球化新的背景下会出现重新调整和布局,但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主导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不会变,仍然还会有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城市的活力和人口流动、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是高度相关的。所以,长期而言,发达的住房租赁市场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提高城市治理尤其社区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需求,要做到高水平的租购并举。

高兴看到,在疫情初步稳定后,各地对住房租赁市场还是给予了重视,继续在推动租购并举的国策落实。住建部也有很多这方面的政策出台。住房租赁行业本身也要做很多的工作,特别是疫情冲击之后,要做重新的商业模式再造、技术手段的升级。经营模式必须在疫情之后大力提高数字化,提倡无接触服务。住房租赁行业的发展和这次国务院报告里提出的3.5万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可以紧密地结合起来。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层面改造可能是政府为主或政府引导,但在社区改造基础上,长租公寓可以市场化手段做可出租房屋内部的改造提升,提高居住空间的舒适度和利用率,同时和社区商业、社区物流产生联动效应。

中国城市住房自有率已经达到80%多,这是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从国际经验来看,未来城市住房自有率这么高不太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一般规律是,经济发展要求人口流动增强,人口流动的增强,会导致租房率上升。此外经济发展意味着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年轻一代在城市拥有住房会越来越难,这在中国也出现这种情况了。主要发达国家中住房自有率最高也就是67%,这意味着至少30%以上要租房,他们大城市租房率就更高了,普遍在50-80%。我们现在城市范围内租房率是18%左右,将来的租赁市场空间还是很大的。我近期有篇文章“国际大都市租赁住房发展模式的内在逻辑”,应该不久会在《国际城市规划》里刊出来,大家可以参考。从各国情况来看,租房消费普遍占到租客消费支出的30%左右。从租房市场供给来看,个人比重小,已经高度机构化。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上海和北京的常住人口约三分之一租房,广东、浙江、福建的城市里因为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多,城市常住人口租房比例还更高,达到35-42%。根据最新数据,中国一线城市的流动人口60%-85%是租房,城市户籍流动人口的租房率也达到了40-60%,但即使后者这个群体,对租房的支付能力也不是很高,户月租金在2000-3000元是主流。中国大城市租房的供给与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少错配,包括空间错配、户型错配、用途错配,阻碍了租户居住体验感。

前面主要介绍一些现象,后面展开一些理论上的思考。

我们说一个国家多少人租房多少人买房,看似个人选择,其实背后反映了很深刻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逻辑,并不是偶然的,是深深嵌套在国家政治和经济制度里。我们中国的古代思想家孟子一早就提出“有恒产者有恒心”,新加坡国父李光耀也以这句话作立国之本,大力发展组屋,鼓励住房自有,新加坡公民住房自有率高达90%,历届美国总统在推行美国梦时候也十分强调拥有住房。但这些还是比较表面的逻辑。

我以前在瑞典读博士时候所在单位的师长,凯梅尼教授,在1970-1980年代敏锐发现发达国家里存在一个很有深意的现象,高福利的国家往往是低住房自有率,低福利的国家往往是高住房自有率。这两者之间存在暗暗的替代关系。他由此提出“住房和福利替代理论”,去解释这种现象。他的解释是,住房产权与福利制度都消耗大量公共资财,所以是具有替代性的制度安排,不能同时并存。也就是,当一个国家在鼓励住房自有方面投入大量公共资源,也就缺乏足够财力去维持高福利制度。反过来说,当一个国家政府开始大力鼓励人们买房,其实就是政府财力出现问题,高福利难以维系。当一个国家福利保障不足的时候,人们为了自我保障就有很强烈的动机去买房,这里把买房相当于一种对未来经济风险的对冲性保障。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政府把鼓励住房自有的资源节约下来做福利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很好,那么人们买房进行储蓄和资产性保障的动机就会大大降低,会更愿意接受租房。所以,凯梅尼这个理论最重要的是指出了,一个人租房还是买房,不仅取决于其个人和家庭收入,还取决于所在国家的福利制度安排和治理理念。

解释各国租房与买房比例的理论还有,“资产性福利”理念和金融化理论。这几个理论不是完全互斥,而是有高度关联性。但理论总归理论,经验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数据显示,二战之后,欧洲大部分城市还有60%以上人口是租房子。不少中国人说拥有住房是一种文化传统,但其实想想,不仅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居民几乎都是租房很少有自己住房,在古代历史上能在城市里拥有自己住房的也是少数达官贵人。在国外同样也是,多数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其实是个新的现象。那么,西方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变成拥有自己住房成为主流呢?可以说是上世纪70-80年代之后才逐渐形成的。这看起来是一个历史潮流,实际这种历史潮流的背后推手是资本的力量。建造房屋融资需求可以让资本获利,住房购买融资需求可以让资本获利,住房资产化证券化金融化还可进一步让资本获利,正是这种资本获利性推动了人们去买房。在这个过程中,住房成了最好的金融产品。

从这个角度来思考,中央说出要“房住不炒”,实际背后就是担忧房子已经变成炒作的投资品。住房的特点就是,一方面住房具有高度社会性的使用价值,是社会再生产的必须场所。再生产人口,再生产劳动力,再生产最基本的社会关系,都在住房中完成;另一方面住房又有高度资本性的交易价值,非常依赖资本,也非常容易吸附资本。住房需要大量的资金把它生产出来,而住房的耐用、价值稳定和稀缺、不可大量复制,使其非常容易附着资本。一旦资本大量引入,就要服从资本再生产的规律,内在就要求实现资本牟利性。住房里的双重属性,资本性和社会性,存在内在矛盾。这个矛盾在各个国家各个时期都有,怎么克服它平衡它?考验我们的智慧。

在租房内部也有好几个理论问题要去解释。比如,租房内部里有政府支持的保障性租房和市场化租房两个体系,这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也很需要思考和解决。其实这两者的关系也是取决于社会治理的理念来。是把保障性租房当做作为一种“剩余化的”,只针对极低收入群体,和私人租赁市场完全相割裂的,还是两个体系相融合的?还是之前提到的,瑞典学者凯梅尼教授,曾提出了租房两元制和租房一元制理论,并揭示了背后嵌套的社会治理理念差异。

关于租房还有一个新兴理论,称为“代际租金”理论。意思是老一代人拥有住房多,下一代拥有住房难、租房多,要向老一代人付租金,产生了代际之间的财富转移。我前面也说过,我国现在城市80%多的住房自有率可能就是这个时代才有的,是房改红利带来的,以后很难再有。比我们年轻的一代人或再往下,能不能还有80%的人能拥有住房?我个人是比较悲观的。很可能或已经出现一种情景,越来越年轻的人会向上一辈人交租,上一辈人越来越多变成了依靠租金生活着的食利阶层,下一辈的“劳动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成了上一辈的“租金”,这会构成不同代际间的矛盾。这虽是一种理论假说,但对我们有提醒。

在结束之前,想提一点。我们推动租购并举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推动租购并举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所提出的“租购同权”口号,这点要慎重。因为这个口号容易产生一个误导,让政府把施政的重点焦点放在“同权”,尤其是公共服务的“同权”,那么原来为解决“住房权”的出发点就会被冲淡,甚至“住房权”的保障会被“公共服务获取权”所挤压侵蚀。原因在于,在当前很多地方公共服务还不均等的情况下,依附在住房上的公共服务获取权很容易被资本化、金融化。那时候,想为“住”租房的人,会被为“权”租房的人所挤出原先居住区域。所以,我提倡一个概念,“租购中性”,政府要注重让租买之间不产生过大的经济收益差别,不产生激励扭曲。但租购同权目前要慎重提出。

最后总结。“租购并举”作为住房方面的国策在疫情中受到冲击和挑战,需要我们尽快恢复社会对租购并举的信心。展望未来,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加快发展,意味着人口流动导致的租赁需求还是会非常旺盛的。住房租赁的机构化发展也会提升我们的社会治理、城市治理和社区治理。在发展住房租赁产业化过程中,需要警惕租赁市场的过度金融化和过快的金融创新。我们要提高住房真正有效的多样性供给,真正有效地为居民增加住房选择项。如果所提供的新住房类型,仍然是资本炒作的工具,仍然不是为了纯住而是带了炒的目的,那就没有增加有效的新选择项了。

总之,住房制度最终还是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社会福利效益为主导。这是我的发言,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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