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滨江集团的烦恼:遇上“行贿状元”,11亿坏账收不回

千亿滨江集团的烦恼:遇上“行贿状元”,11亿坏账收不回

文 | 金卫

刚刚迈过千亿销售规模的“滨江集团”麻烦不断,因为一桩旧案,连续两年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

6月8日,深交所对滨江集团发出834字的问询函,涉及集团坏账准备、拆借款、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等三大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2016年,滨江集团向安远控股拆借了11.6亿资金,但项目受阻,款项至今未收回。深交所不仅问询了这笔坏账,还有滨江集团185亿的拆借余额事宜,要求滨江集团说明财务资助余额的合理性、借款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存在变相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

安远控股的实控人陈族远,曾多次巨额行贿,被法治周末、法制日报等媒体称为“行贿状元”。那么,滨江集团和安远控股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安远控股又带给滨江集团带来了什么影响?

千亿滨江集团

滨江集团,作为一家成立1992年的杭州房地产企业,坐拥杭州优越的区位优势。这几年,随着规模的增长,有“杭州一哥”之称。

五年前,滨江集团还是一家地方中小房企,规模一直徘徊在百亿。2015年,滨江集团首次确立“小股操盘”的模式,当年实现销售额233亿元,规模翻番。

2016年,滨江集团实控人戚金兴在业绩会上表示,公司会大力扩展小股操盘项目。当年,公司销售额由2015年233亿元增长至366亿,之后,滨江集团节节攀升,每年一个台阶,到2018年,销售规模达到850亿,并最终在2019年实现1120亿销售,成功迈入千亿俱乐部。不过,千亿规模中浙江地区贡献了1082亿。

小股操盘,是指房企以较低的持股比例进行项目开发,利用外部资源抢占市场份额。中小房企在进晋千亿规模时,往往会通过小股操盘、品牌输出、合作开发、代工代建等形式提升规模,但公司自身的权益会减少。

滨江集团正是打着这个算盘,通过合作开发旧改等提升规模。2016年前后,滨江集团确立了“三点一面”的走出去战略,三点是杭州作为大本营,深圳作为主战场,上海作为次战场,长三角作为一面。

可是,出师不利。这次深交所问询的安远控股合作项目,是滨江集团走出杭州、迈入深圳的第一步,可能步子迈的有点大,“折戟”了。

事情是这样:2016年11月,滨江集团与安远控股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开发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地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滨江集团出借资金11.6 亿。其中,以8.6亿元收购《光大信托-安远集团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另行向安远控股提供一笔3亿元的资金支持。

双方协议约定:由安远控股和新润公司负责向相关政府部门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的相关规定申报和办理项目的更新改造开发手续,项目土地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调整批准为商业、住宅开发单元。

众所周知的是,深圳市场对房地产企业有巨大吸引力,但是拿地难的问题始终让其难以进入,公开市场的招拍挂土地“僧多粥少”,所以很多房企希望走另一条曲线:“工改”。

资料显示:协议中的安丰工业区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现状是工业厂房和宿舍楼,为工业用地。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的分工:安远控股来搞定土地、滨江集团负责操盘。

然而不到两年,双方关系正式破裂,2018年4月,滨江集团发布公告称,因与安远控股之间安丰工业区改造项目未能推进,公司已经决定退出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安远控股归还本金总额为11.6亿的融资款。

需要提及的一个背景是:2016前后,深圳掀起过一股工改热,一些无法抢滩深圳市场的房地产企业另辟蹊径,通过合作、收购等形式抢占深圳工改这块土壤。但2017年开始,深圳陆续出台城市更新以及工改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工改居”“工改商”。

碰上了“行贿状元”

不管怎么说,滨江集团和安远控股这么闹掰了,于是滨江集团开始追债了。

2018年4月,滨江集团向浙江高院提起诉讼,根据诉讼状,滨江集团要求对安远控股的国有土地、房屋拍卖的所得款、水电厂的收益权有优先受偿权。

当时,滨江集团还表示,11.6亿元债权还有相关的担保措施,公司享有优先权的三座水电站收益权和深圳、昆明两处房地产,其价值保守估计约为12.43亿元,可以涵盖公司本次违约的债权和利息。

然而滨江集团2018年报却显示,安远控股抵押及质押资产价值的评估价值只有4.98亿,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36亿,故计提坏账准备7.24亿,缩水不少,且这4.36亿依然没有收回,而安远控股早已债务缠身,多次被强制执行。

安远控股是家什么样的公司?滨江集团凭什么相信安远控股能搞定深圳的工业用地呢?而且地还没搞定,就大笔一挥打入对方账户11.6亿。

资料显示:安远控股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8亿元,由陈族远、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揭西县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7%、28%和25%。安远控股的实控人陈族远,却有着“行贿状元”之称。

早在2007年,《云南法制报》一篇文章说:陈族远是“行贿状元”,法治周末、法制日报等媒体也将其戏称为“行贿状元”。理由是,在2007年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中,陈族远以3200万元的行贿款位列第一,占到胡星受贿总额的80%。

2015年,法院审理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1.1亿的近一半。

2018年6月,陈族远涉嫌单位行贿案开庭审判,一审判处其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书认定:陈族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请托万庆良利用担任揭阳市委、广州市委、广东省委的职务便利,为安远投资的建设项目及与其他公司合作、旧城改造项目提供帮助。

问题在于,2016年8月滨江集团与安远控股签订协议时,陈族远已经卷入到万庆良案中,判决书显示早在2014年6月,陈族远就因为涉嫌行贿被监视居住。但是,滨江集团大笔一挥打款11.6亿,丝毫没有发现其中的异常,公司的尽职调查去哪了?

因此,深交所要求自查安远控股与滨江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除了责令严肃自查,深交所还质疑滨江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内控制度不合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情况;请滨江说明前期就相关事项是否建立合理惩戒机制,如有,请其说明就上述事项的内部责任人认定及责任追究情况。

还有185亿的拆借资金

安远控股项目或只是滨江集团拆借的冰山一角。

滨江集团的年报显示,公司拆借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85.68亿元,同比增加17.92%。深交所要求其自查,上述财务资助是否合规,结合财务资助对象、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项目进展情况、财务资助金额、项目累计投资总额等说明财务资助余额的合理性。

滨江集团的年报显示:欠款方余额前五名的企业分别是:绿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京海公司、宣城市德信、安远控股、中大金石集团,仅这五家企业的拆借余额为61.7亿,坏账计提余额为7.7亿。

值得一提的是,滨江集团年报还提到,曾以7.98亿元收购中崇安防持有的上海湘府房地产公司10%的股,但上海湘府公司未按协议支付相关固定收益,公司申请仲裁。滨江集团称相关资金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事实上,这个项目也是上海旧改项目,项目至今无太大进展导致如今的局面。

这事实反映了滨江集团在“急速”冲击千亿背后,希望旧改、工改走捷径,一不小心踩雷的窘境。

2019年,滨江集团实现千亿销售规模之际,其现金流转正,由上一年度的-139.4亿元增至2019年的26.21亿元,增幅达118.80%。滨江集团解释主要系2019年楼盘销售额较上年增加所致。

不过,滨江一季报披露,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又转为负,为-25.46亿元,结束了过去长达1年的良好局面。

对于滨江集团的现金流问题,深交所要求其结合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结算方式、重大项目回款及其变化等情况,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与此同时,滨江集团陷入“增收不增利”泥淖,2020年1季度,滨江集团实现营收37.81亿元,按年增长111.7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8亿元,按年下降29.2%。事实上,问题不仅在于此,滨江集团的销售权益占比偏低,像千亿房企中仅有滨江集团的权益占比低于50%。

有意思的是,2017年,滨江集团的营收137.74亿,归母净利润为17.11亿,2019年,滨江集团的营收249.55亿时,归母净利润只有16.31亿。2019年报中提到,滨江集团的财务成本降低、土地成本降低,营收越来越高,但利润反而越来越少,问题是,滨江集团的利润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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