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
凤凰网财经讯 近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建平农商行”)一天收到11则行政处罚信息,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贷款“三查”不尽职等九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朝阳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另有10名银行工作人员被处罚,其中董事长和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据朝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宁建平农商行的违法事实为:1.主要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2.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3.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4.违规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5.贷款“三查”不尽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6.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7.贷款“三查”不尽职,以贷收息;8.调整贷款分类掩盖不良贷款;9.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实际不符。
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查询发现,辽宁建平农商行于2017年12月始筹建,2018年10月开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亿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隗洪军、行长刘士义、副行长、监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均在此次处罚名单中。因对银行9项中的部分违法违规事实负直接或领导责任,被给予警告或禁止银行从业、高管任职资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