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未审慎履职了解投资者信息等违规 国信证券北京分公司领监管警示函

存未审慎履职了解投资者信息等违规 国信证券北京分公司领监管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北京证监局6月12日向国信证券北京分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京证监局指出,该分公司在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的过程中,未审慎履职了解投资者信息及情况,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存在未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分公司应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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