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发布前股价已涨100%,王府井与广百股份不痛不痒的回应岂能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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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发布前股价已涨100%,王府井与广百股份不痛不痒的回应岂能自证清白?

文/田方

出品|公司研究室(ID:gsyjs8)

新修订的证券法颁布不到3个月,没想到就接连遭受重大考验。

这一次,考验执法者的是一南一北两家百货。一家是上交所的王府井(SH,600857),另一家是深市中小板的广百股份(SZ,002187)。 这两只百货股因为在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或停牌前股价大幅飙升引发热议。

6月9日晚间,王府井发布公告称,已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旅集团转发的《财政部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税品经营资质问题的通知》,授予公司免税品经营资质,允许公司经营免税品零售业务。王府井就此成为国内第八家拥有免税牌照的企业。 对于经营早就陷入困局的这家北京老牌百货公司来说,这条消息当然是特大利好。

诡异的是,早在消息正式发布前一个月,王府井的股价就开始上涨。到这次消息明朗时,股价已经翻番。 因此,市场强烈质疑这一重大利好被提前泄露。

无独有偶,南国广州的老牌百货广百股份身上,也发生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事情。

6月13日,广百股份披露公告称,拟引入国寿资管为战略投资者,同时拟向中国人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今后两者将加强合作。

这家公司的股票于6月5日停牌,不过,停牌前股价连续5天涨停,停牌当日收盘价与股价启动时相比也已翻番。 这样的表现,不由人不怀疑,有提前获知消息者大肆介入。

面对市场质疑,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向这一南一北两家百货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重大消息提前泄密、是否有相关知情人在二级市场提前买入。

令人遗憾的是,无论是王府井还是广百股份,对问询函的回复几乎如出一辙,用的都是非常公式化的套话: 经核实,公司知悉该项业务的内幕知情人没有违反保密义务行为,也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一句话,没发现消息泄露,没发现有知情人提前买入。

这种程式化的一问一答,这么多年来,在A股市场已经司空见惯。按照以往的惯性,接下来就是不了了之,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被市场各方慢慢忘却。

果真如此,那就太让普通投资者寒心了!

毕竟,新修订的证券法刚刚颁布,遇到这样明显涉嫌内幕交易的事情,如果监管部门还是老一套做派,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那真的有点情何以堪!

毋庸讳言,在证券执法方面,国内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差距。就拿打击内幕交易来说,美国证监会(SEC)的坚韧与执着就非常值得国内学习借鉴。

1994年,IBM公司的一位女秘书为上司复印材料,无意中获悉公司即将收购莲花公司的内幕信息。回家后,这位女秘书告诉了丈夫,然后其丈夫告诉了朋友。这样传来传去,最后,一共有23人获此内幕信息后从事股票交易而获利。

事发后,SEC从1995年6月至1999年5月,历经4年,层层传讯近千名证人,一直追踪到6层之外的内幕交易者,终于查清了这桩内幕交易案的全部细节。结果,上述23人全部被SEC以内幕交易罪起诉,19人被判有罪,所有人均被罚款,其中有3人因处罚而破产。

这样的执法力度与处罚程度,对于内幕交易行为的威慑不言而喻。

其实,国内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关于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等,比以往规定的更清楚;第一百九十一条中,对内幕交易行为的处罚也比以往更严厉。 比如,内幕交易罚款就由之前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目前的关键是证券监管执法部门要真正硬起来,对这两家百货公司这样内幕交易嫌疑明显的现象,要拿出气魄,下大功夫一查到底。

首先,这两家百货公司股价在短时间内翻番,如此明显的异动,在目前的市况下,绝对是有新资金进场。那么,这些资金的进场时机就非常微妙,涉嫌内幕交易。这绝非一纸苍白的公告就能甩锅的?涉及内幕信息的上市公司及相关部门与机构,要自证清白,还需要拿出更多证据。

其次,即使这两家百货公司消极应付交易所问询,监管机构也应及时介入,从股价异动时期资金账户变化,到重大消息出台前后涉及到的各个环节,比如帮助广百并购的券商,批准王府井免税业务的审核机构,展开深度调查,打破砂锅问到底,绝不能半途而废,一定要给全体投资者一个清楚的交代。

相比较证券市场其他违法现象,内幕交易带来的股价巨大波动,可能获得的巨大收益,明明白白展示在市场所有投资者面前,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

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简直就是对证券法规及证券执法部门的公然挑衅。

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此,监管部门将如何处置,投资者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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