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人罗翔在微博发文表示,“那些认为王振华一案属于嫖娼,对幼女年龄存在认识错误的朋友可能忽略了一个司法意见。2013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注意该意见使用的是性侵犯,自然是包括猥亵儿童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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