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6月30日,贵州银保监局公示对贵阳银行及相关负责人的10张行政处罚信息表,该行因以贷还贷、掩盖不良、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兑付融资人发行的私募债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贵州监管局合计罚款260万元。这10张罚单开具时间均在6月28日、29日两天内。
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来看,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该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罚款50万元;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的违规事由为“重要岗位轮岗执行不到位”,贵阳银行被罚款20万元。
同时,该行因以贷还贷、掩盖不良等行为被罚。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罚单中,贵阳银行就因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监管罚款30万元。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显示,该行因以自有资金借道发放信托贷款,大部分用于置换表内信贷资产及承接类信贷资产隐匿不良,被罚30万元。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罚单与理财业务有关,具体来看,该行因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被贵州监管局罚款20万元。同样,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罚单显示,该行因理财资金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兑付融资人发行的私募债、从部分理财产品中提取投资风险互换金,用于调节收益,刚性兑付,被贵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50万元。
此外,贵阳银行还因代为履职超过规定期限,股东出质银行股份未向董事会备案,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企业提供授信,被罚款60万元。
贵州银保监局同时针对贵阳银行违规行为责任人发出个人罚单。该行邓勇、欧阳晓霞因对贵阳银行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负有相关责任,被贵州监管局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该行张志因是贵阳银行理财资金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兑付融资人发行的私募债、从部分理财产品中提取投资风险互换金,用于调节收益,刚性兑付的直接责任人,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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