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财经
财经 > 正文

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对广发证券在康美药业相关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监管措施。对14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0年至20年、公开谴责、限制时任相关高管人员领取报酬等监管措施,并责令广发证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按公司规定追回相关报酬收入。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