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官微公开指责,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红牛)涉嫌故意夸大和歪曲《裁定书》内容,严重背离红牛系列商标案件的客观情况。
此前一天,泰国红牛对外披露,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对11460102号“红牛 REDBULL”立体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确认了泰国红牛享有红牛金罐包装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红牛授权上海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庞文爱资深律师发表律师声明称,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5月14日《裁定书》,中国红牛已经于2020年7月2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更未做出判决。泰国红牛在《声明》中无视该《裁定书》仍在司法审查阶段且尚未生效的事实,公然宣称“判决结果进一步证明……”,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歪曲为“判决结果”。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何来“判决结果”?泰国红牛将尚未生效的《裁定书》作为其“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所谓依据大肆传播,严重背离案件客观情况,误导广大消费者,涉嫌对中国红牛商誉进行贬损和诋毁。中国红牛已经授权本律师对天丝公司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依法追究天丝公司的法律责任。
此外,中国红牛在声明中指出,泰国红牛申请注册该立体商标损害了中国红牛在先的包装装潢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认定事实严重错误。中国红牛有信心通过司法审查撤销该《裁定书》。中国红牛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中国红牛的独家销售权,追究泰国红牛及其授权方、经销商及代理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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