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涨了,到账期限定了!
近日,多地发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确定了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的具体期限。
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2020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增”。
基本养老金“十六连增”
4月17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来源:人社部
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在近年来实施较大幅度降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从基金储备看,2019年全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82万亿元,总支出5.41万亿元,年底基金累计结余6.85万亿元。2019年,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3199亿元,累计结余50869亿元。
此前,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从总体上看,养老保险发放是没有问题的,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还有5万多亿元,有比较坚实的物质基础,主要问题还是省际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他介绍,3月,人社部会同财政部下发了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预缴拨计划。4月初,一季度的调剂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多地明确到账时间
山东:6月初,山东省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山东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7月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方案安排,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发资金发放到位。
上海:6月9日,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上海市人社局表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从今年1月起,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将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辽宁:7月2日,辽宁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广东:7月6日,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各市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不得拖欠。
江苏:7月7日,江苏省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陕西:7月7日,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0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明确,7月底前,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基本发放到位。
宁夏:7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公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最晚今年8月底前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安徽:7月8日,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安徽省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方案提出,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抓紧调度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河北:7月8日,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公布了《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确保7月底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天津:7月10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下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7月份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