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德丰(00020)获高等法院认许私有化协议并确认股份削减 预期7月27日退市

会德丰(00020)获高等法院认许私有化协议并确认股份削减 预期7月27日退市

智通财经APP讯,会德丰(00020)公布,就有关ADMIRAL POWER HOLDINGS LIMITED (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的方式(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进行)私有化该公司及有关(其中包括)法院会议结果及以实物分派九龙仓置业股份(01997)及九龙仓股份(00004)的方式有条件宣派特别股息,协议安排已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获高等法院认许且未经任何修改。协议安排所涉及的公司股本削减亦于同日获高等法院确认。

高等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发出的命令的正式文本(内容有关认许协议安排并确认根据《公司条例》第229条进行的股本削减),以及载有《公司条例》第230条规定的详情的会议记录(经高等法院批准)及申报表预期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送交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进行登记。

待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该高等法院命令、会议记录及申报表后,协议安排预期将于2020年7月 23日(星期四)生效。

另外,以实物分派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的方式宣派特别股息已于2020年7月15 日成为无条件。

于建议事项记录日期:协议安排股份由该公司的约6.67亿股股份组成 。 故此 , 该公司作出的分派将涉及约6.67亿股九龙仓置业股份及约6.67亿股九龙仓股份。基于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于紧接本联合公告日期前一日分别在联交所所报的每股收市价港币33.10元及港币14.72元,(a)协议安排股东就其于建议事项记录日期持有的每股股份获分派的一股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一股九龙仓股份的总金额为港币47.82元;及(b)可供分派的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的总市值约为港币 319.2亿元。

基于九龙仓置业集团、九龙仓集团及该集团各自于2019年12月31日的综合资产净值,以及九龙仓置业股份、九龙仓股份及股份各自于同日的已发行数目,予以分派的九龙仓置业集团每股资产净值及九龙仓集团每股资产净值占该集团每股资产净值约90%。

于紧接本联合公告日期前的交易日,可供分派的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分别占九龙仓置业已发行股份约22.0%及九龙仓已发行股份约21.9%。在分派下将予分派的九龙仓置业股份彼此间及与当时已发行的各别九龙仓置业股份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惟九龙仓置业于建议事项记录日期前已宣布、派付或作出的任何股息或分派则除外。在分派下将予分派的九龙仓股份彼此间及与当时已发行的各别九龙仓股份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惟九龙仓于建议事项记录日期前已宣布、派付或作出的任何股息或分派则除外。

公告称,公司已指示股份过户登记处实行分派,而可供分派的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的转让程序需要约五个营业日(即于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或之前进行)。

按该公告所载的预期时间表,在分派下可供分派的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之股票,预期会于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寄发予协议安排股东(非合资格股东除外);及根据分派而分派予协议安排股东(非合资格股东除外)的九龙仓置业股份及九龙仓股份的首个交易日将为2020年7 月23日(星期四)。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该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九龙仓置业约65.46%及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九龙仓约72.12%,而于紧接分派完成后,该公司将持有九龙仓置业约43.48%及将持有九龙仓约50.23%。

待协议安排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生效后,预期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于2020年7月27 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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