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奇葩研报继续追责 两名前券商分析师被罚20万

4年前奇葩研报继续追责 两名前券商分析师被罚20万

一份“尴尬”的研报,不仅发布后迅速被公司“打脸”,还引得两名分析师在近4年后再遭监管处罚。

日前江苏证监局披露对东吴证券时任分析师马浩博、汤玮亮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2016年发布的一份关于福成股份的研报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二人合计被罚款20万元。

图片来源:江苏证监局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6年10月这份研报发布后,相关内容便被当事公司以澄清公告形式“打脸”,两名分析师和东吴证券此后也遭到过江苏证监局的处罚。对于近年来券业时有发生的研报撰写转载违规行为,监管层面也在持续完善规则并加大惩处力度。

时隔近4年再挨处罚

这份研报究竟写了什么?

根据江苏证监局查明,2016年10月14日,东吴证券发布马浩博、汤玮亮作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署名的《福成深度报告二:3个100亿支撑市值翻倍》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图片来源:江苏证监局

江苏证监局还确认,马浩博、汤玮亮在发布《福成研报》之前,未与福成股份核实研报相关事实与数据。无论基于何种信息来源,马浩博均未尽到应有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义务,进而导致研报内容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马浩博处以15万元罚款,对汤玮亮处以5万元罚款。

研报遭上市公司“打脸”

尴尬的是,上述分析师和东吴证券早在研报发布的2016年便因此遭到了江苏证监局的处罚,其主要内容还被福成股份以澄清公告形式予以详细说明。

2016年10月24日,福成股份发布澄清公告,称关注到东吴证券的一篇关于公司的研究报告(即前述《福成研报》),公司对牵涉公司的数据作出说明,多数内容与前述江苏证监局披露一致。

例如在墓穴数量上,宝塔陵园规划建设墓穴约12.5万个;至于研究报告中所称40万个墓穴的可销售单位数据来源,福成股份核实后表示,宝塔陵园周围有面积约3000亩的荒山荒坡,但目前并不在公司及宝塔陵园名下。而根据民政部门现行政策规定,经营性公墓只能在其经营许可证证载面积基本使用完毕后才能申请扩证。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成股份由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五丰行有限公司、内蒙古贸发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组建,主营业务涵盖畜牧养殖及屠宰、食品加工行业,餐饮服务行业,殡葬服务行业。

在福成股份作出澄清1个月后,2016年11月23日,江苏证监局也开出罚单:经查,《福成研报》因报告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未能保证引用的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缺乏专业审慎,分析结论依据不足,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第九条的规定。

鉴于丁文韬作为研究所所长,负有领导责任,马浩博、汤玮亮作为署名作者,对该研究报告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要求上述三人于2016年11月29日接受监管谈话。

上述情况反映东吴证券也存在内部管理不完善、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为此江苏证监局对东吴证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图片来源:江苏证监局

在东吴证券2016年年报中,公司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已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包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了研究业务内部管理,完善了研究报告审核发布流程,加强了研究报告业务的合规风控考核,并组织相关员工进行了合规培训”。

图片来源:东吴证券2016年年报

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对于业内时有发生的研报撰写、转发违规行为,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大。

2020年5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宣布,为加强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自律管理,促进证券研究业务健康发展,协会组织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6月21日起实施。

协会明确,证券公司要加强研究报告质量管控,提升研究报告质量,例如证券分析师引用信息和数据来源时,应对引用信息和数据来源进行核实,审慎使用,且研报中不得有“低俗”“煽动性”词语。

证券公司要建立拟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建立清晰的审查清单和工作底稿,通过合理的流程安排避免审查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审查意见得到回应和有效落实;证券研究报告应当由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专职质量审核人员进行质量审核。

此外,修订后的规范明确要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自媒体和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同时加强分析师廉洁从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分析师职业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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