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吉林森工能否化危为机

大股东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吉林森工能否化危为机

5月18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的控股股东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正式进入司法重整程序。6月30日,吉林森工公布2019年年报,全年亏损14.85亿元。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了《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几项信息相叠加,一时间吉林森工受到社会媒体和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一些财经媒体对此跟进报道,并普遍表达了对该企业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的质疑和担忧。

作为一名专注于资本市场的专业投资者,既对上述质疑与担忧表示一定程度的认可和理解,也希望通过公司过往信息进行层层梳理来追求公司业绩起伏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凭借多年的关注和深入了解,经过客观分析和冷静研判认为,对吉林森工未来前景尚保持了谨慎乐观的态度——该企业目前正在度过最为艰困的波谷时期,未来有望转危为机、实现触底反弹。做出以上论断的依据具体如下:

一、吉林森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系历史原因造成,不会对企业未来发展形成障碍

近年来,吉林森工投资的几家主要联营企业连年亏损,尤其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作为“阿喀琉斯之踵”,是持续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原因。笔者通过深入挖掘分析,了解到吉林森工2019年形成巨额亏损背后的原因:一是受控股股东进入司法重整影响,导致联营企业对森工集团的大额债权当期形成资产减值损失;二是受日益严厉的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影响,联营企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计提了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吉林森工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联营企业在当期发生巨额亏损。吉林森工2019年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16.32亿元。为此,笔者追溯查阅了吉林森工近三年的年报,发现其联营企业连年亏损,其中人造板集团对吉林森工的影响尤为严重,2017年至2019年人造板集团对吉林森工净利润影响分别为-8246.07万元、-5061.46万元和-142218.41万元。

二、就各时期的纵向发展脉络来看,吉林森工虽然历经波折,但从未停止过探索转型发展的步伐

通过持续关注了解到,吉林森工始终走在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和去化危机的道路上。一是积极应变。2015年国家落实东北地区天然林禁伐政策,吉林森工在停止森林采伐业务后,果断置出了人造板业务, 务实谋划“腾笼待鸟”。二是主动求变。2016年开始探索植入新产业,2018年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协调大股东森工集团贡献出优质的矿泉水板块,并将苏州园区园林公司招致麾下,推动实现了“引凤换鸟”。三是去化危机。此次出清人造板集团等联营企业长期投资股权,推动不良资产剥离,甩掉了经营包袱,专注主营主业,有利于汇集资源“筑巢养凤”。

三、就行业的横向比较优势来看,吉林森工自营业务属于绿色朝阳产业,业内竞争优势明显,近期呈现出良好的经营发展态势

通过年报信息了解到,吉林森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专心致志地发展自营业务——矿泉水、园林绿化以及木门家居产业,拥有三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行业内资源优势和科技优势明显,其自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吉林森工近三年自营业务业绩如下(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剔除联营企业投资亏损因素,吉林森工营业收入从2017年1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6亿元,自营业务净利润从2017年7814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14686万元。近日,吉林森工发布了今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在深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企业依然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可达5480万元。一系列数据表明,吉林森工自营业务盈利能力稳定持续,成长势头较为迅猛。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森工集团先是接收了人造板集团业务板块,之后又将其矿泉水板块优质资产注入吉林森工,充分说明控股股东和地方国资管理部门对吉林森工是大力支持的。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笔者认为从深受国家政策影响到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吉林森工各发展阶段的经营运筹和决策应对是及时有效的。从客观情况来看,本次大股东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对吉林森工来说具有“危”和“机”的两重性:“危”是由此带来的实质性损失和负面影响;“机”是有了一次站位新起点的发展良机。吉林森工已经对人造板集团的股权投资全额确认了亏损,未来人造板集团的经营状况将不会再对吉林森工造成不良影响,吉林森工借机彻底甩掉了这一沉重的历史包袱,进一步夯实资产额度、优化了资产质量。有迹象表明,吉林森工目前基本摆脱了最为艰难的经营困境,有利于积蓄力量、轻装上阵,依托长白山区优质丰富的矿泉水资源,凝心聚力、聚焦主业,其未来发展还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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