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支持符合条件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附受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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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支持符合条件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附受益股)

7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目标到2035年,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提出:支持国家高新区内高成长企业利用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华创证券指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相关公司主要有市北高新、中新集团、东湖高新、高新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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