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中国幸福投资(08116)澄清潘晓东在收购P2P业务中无不当行为 未违反执行董事及主席应有操守 2020年8月4日 19:25:08 查看PDF原文 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幸福投资(08116)公布,有关该公司2019年4月3日有关罢免公司前任董事潘晓冬的公告,潘晓东最近与该公司就该公告联系。根据潘晓冬的论点,由于当时潘晓东因收到通知,就有关股东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把潘晓东及时任董事刘云明二人选走。潘晓东在咨询法律意见后,为了维护公司权益作出了一系列维权行为。现在董事会与潘晓东作出沟通及澄清,了解潘晓东的想法及动机,了解潘晓东当时所为是为了公司设想及维护他自身作为董事的权益,其行为没有违反执行董事及主席应有操守,没有滥用权力的情况。同时潘晓东的行为并没有为公司带来任何损失。
公告称,就有关公司于2017年收购中国P2P网上平台及贷款服务一事,潘晓东当时是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收购P2P业务,乃该司董事会集体审议并决议通过的事项,不是在潘晓东的主导下进行的,也不是由潘晓东一人决定及处理有关事项,潘晓东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无不当行为。收购相关决定及程序是根据专业意见及GEM上市规则而进行。而于该公司之前的公告内披露有关P2P业务后来的发展和事务涉及P2P业务管理层故意隐瞒重要资料,当中董事会及潘晓东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