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人卷入。
近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元锋涉黑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今年4月30日,麒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元锋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元锋盘踞在南关一带10余年,统管着这一带的娱乐场所,大家对他又怕又恨。法院对张元锋作出二审宣判,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们今后做生意也解除了后顾之忧,我们可以放心做生意、安心生活了!真想放鞭炮庆祝。”经营娱乐场所的吴女士称。
“娱乐霸主”
据云南法制报消息,张元锋是麒麟潇湘人,长期活动在南关一带。多年前,他因故意伤害罪入狱,出狱后,张元锋并没有改邪归正,而是开始谋划一番霸业,欲通过非法行为获得名和利。
2008年以来,张元锋通过做工程、利用其个人影响,纠集、拉拢社会闲散人员、前科人员杨鹏、巴云波等在娱乐会所“看场子”,与人合伙开设赌博游戏室等行为获取经济利益。逐步立足后,张元锋开始征战娱乐场所,欲做娱乐霸主。
张元锋继续拉拢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扩大自己的势力,组织小弟在曲靖主城区德润大酒店等多家娱乐场所“看场子”。
“城区的很多家娱乐场所都给他送了保护费,后来他们开始放高利贷。”据行业内的知情人透露,2012年至2015年,张元锋为了进一步聚敛钱财,纠集被告人张朝昆、陈卫朋、巴云波等人在麒麟城区开设赌场、放高利贷。
期间,为索要债务,张元锋等人非法拘禁他人、暴力威胁他人、随意殴打他人,多数受害人惧威不敢报案。经过长达七、八年的发展和壮大,张元锋锁定了苏荷酒吧并入股成为股东之一。之后,逐步形成了以张元锋为领导者;以张朝昆、陈卫朋、魏伟、林鸭红、巴云波为积极参加者;以缪应贵、黑进鹏、高登九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张元锋入股苏荷酒吧后,主要负责“看场子”。张元锋及其团伙成员以心狠手辣、横行霸道让人闻风丧胆。同样经营娱乐场所的吴女士告诉媒体,“张元锋很凶残,简直就是一匹恶狼。”
曲靖市扫黑办的一名负责人称,除了凶残,张元锋还特别迷恋“权”和“利”,团伙内部分工严密、等级森严,所有事情都必须经他同意。张元锋嚣张跋扈、恶名昭彰,那些年,只要提到张元锋的名字,曲靖市民如同躲避瘟神一样迅速离开。
被判25年
据《曲靖日报》消息,2019年11月25日至28日,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锋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麒麟区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张某锋为首的该组织长期拉拢狱友、前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对张某锋前呼后拥、走路开道、张某锋动手手下必然动手的组织纪律,通过上述行为的造势,张某锋已然在麒麟城区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甚至一些小学生都知晓张某锋的恶行,并给他取绰号“张三疯”“曲靖锋哥”。
多数赌客或者被张某锋侵害的人员,因忌惮他的身份而不敢报案。张某锋在麒麟城区肆意妄为、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牟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庭对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历时4天结束。
今年4月30日,麒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锋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巴某有期徒刑十年,杨某有期徒刑十年,缪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舒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其余成员分别获刑十年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
一审宣判后,张某锋等人提起上诉。8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北京时间财经 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