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8月31日,人民网官网显示,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证监会建言称,建议上市公司采用手机扫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线上登记,方便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此,证监会回应称,将在职权范围内,对上市公司加强引导,鼓励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股东提供多元化的登记渠道,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网友表示,大部分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仍旧是传统的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大部分公司明确不接受电话的方式登记,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不便和障碍。建议上市公司可以借鉴格力电器的参会登记方式,以手机扫一扫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线上登记,极大方便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证监会对此回应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从近三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来看,网络投票总人次稳定在全部投票总人次的70%左右,网络投票已成为广大股东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方式。
实际操作中,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可登录交易所信息公司网站或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完成线上投票,无需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登记确认,极大便利了异地股东参会。对于选择现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各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登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二维码等。
对于网友提出以手机扫码方式进行线上登记的建议,证监会将在职权范围内,对上市公司加强引导,鼓励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股东提供多元化的登记渠道,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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