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思股份收重组问询函

派思股份收重组问询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1日,派思股份(603318)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重组问询函。其中交易作价是否公允等问题,需要派思股份进行说明。

草案显示,此次交易派思股份控制的本次交易实施主体上海派思(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大连瑞隆祥、大连睿丰分别持有的美源辰能源60.48%、39.52%股权,即其合计持有的美源辰能源100%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大连豪迈、大连锐狮、大连智达信分别持有的豪迈新能源53.5%、44.5%、2%股权,即其合计持有的豪迈新能源100%股权。

交易标的美源辰能源、豪迈新能源两公司均为持股型公司,分别持有目标公司绿周能源80%股权、豪佳燃气80%股权。交易完成后,美源辰能源及豪迈新能源将成为上海派思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上海派思、美源辰能源及豪迈新能源间接控制绿周能源及豪佳燃气。

据悉,美源辰能源、豪迈新能源于2020年4月由目标公司出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合伙企业等主体出资设立,通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方式持有目标公司80%股权。前期,目标公司多次增资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股权转让也以低溢价或平价进行,远低于本次交易作价。对此,上交所要求派思股份结合前期目标公司转让或增资价格,说明本次交易定价与前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作价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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