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10月19日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黔西南银保监罚决字〔2020〕8-9号显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流于形式,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入股,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来源:银保监网站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流于形式,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入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
杨大莫对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流于形式,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入股问题应负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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