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在被立案调查27个月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ST工新,600701)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尘埃落定。
今年10月22日,黑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对工大高新及15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20日制文),决定对工大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工大高新董事长、工大集团董事长张大成以下15名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最高30万元最低5万元罚款。全案总罚款216万元。
随着处罚决定的落地,*ST工新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诉讼正式进入司法实体审理流程。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根据证券法、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买入工大高新,且2018年7月23日收盘仍持有该股而浮亏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电子邮箱Jitisu@163.com,也可上“众维515网”或加微信jiti515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加入集体索赔诉讼诉前准备。2018年三季度,公司股东人数约在6.5万户左右,适格投资者可依法行使正当索赔权益减少损失。
2018年7月23日晚间,工大高新公告,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20年4月21日,黑龙江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针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局进一步核查了相关事实,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目前,该案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工大高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工大高新董事长张大成自2005年6月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同时任职工大集团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之间构成关联方。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工大高新累计向关联方工大集团提供资金10.16亿元,形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6亿元。工大高新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也未在当期半年报、年报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二)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共计18笔,金额累计达63.1亿元(其中对关联方提供担保17笔,金额62.3亿元)。工大高新上述对外担保情况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也未在当期半年报、年报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三)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工大高新涉及28笔诉讼和仲裁,累计金额达20.35亿元。对上述诉讼和仲裁事项,工大高新应及时而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工大高新开立于哈尔滨建行工大支行基本账户内的存款1.03亿元被杭州中院冻结暂停支付。工大高新未依规及时披露该事件。
(五)2018年1月26日至5月16日期间,工大高新所持子公司汉柏科技100%股份、红博会展100%股权、红博物产64.22%股权、龙丹利民100%股权先后被法院冻结。工大高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六)截至2018年7月1日,工大高新及下属子公司逾期债务共16笔,合计金额13.46亿元。截至2017年10月25日,逾期负债金额累计达到4.45亿元,首次超过2016年度经审计资产(42.11亿元)的10%。工大高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也未在当期年报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七)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工大高新2016年年报中未确认红博商贸城应支付给省七建工程款2.91亿元、延期付款的利息及仲裁费0.98亿元。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公司2016年净利润0.98亿元,导致公司2016年净利润降低至-0.61亿元。其中,减少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63亿元,减少金额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14亿元的450%。工大高新2017年年报中对被工大集团占用的资金未入账。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公司2017年净利润0.52亿元,导致公司2017年净利润降低至0.78亿元。其中,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52亿元元,减少金额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亿元的40.94%。
今年中报显示,*ST工新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838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29%,净利润亏损24618.56万元,同比有所收窄,期末公司净资产-41.99亿元。半年报披露,因2017-2019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8-2019年度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9日起被暂停上市,后续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今年8月27日,公司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1亿元;为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及关联方工大集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2.46 亿元。
*ST工新提示,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动性短缺,多个账户被冻结,持有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债务逾期违约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和一定财务风险。上述情形有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且公司控股股东资产注入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尚未明确,存在工大集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解决方案无法正常实施、资产注入承诺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二级市场上,作为名校哈工大唯一控制的上市公司,工大高新2015年牛市高峰时市值一度达数百亿元,而在大股东多年不遗余力的“关照”下已今非昔比。2020年4月29日起,*ST工新股票停牌至今,停牌前报收1.17元,较历史高点37.80元(前复权)已跌去97%,市值仅12.11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股东总数为47060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法律本科,熟悉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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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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